进度跟踪
-
投诉已生成2016/9/11 9:22:32
-
投诉待受理2016/9/11 9:22:32
-
投诉已受理2016/9/12 9:48:47
-
投诉已办结2016/9/12 9:49:05
投诉人信息 | |||
---|---|---|---|
真实姓名: | 王** | 联系电话: | 138******** |
被投诉人信息 | |||
---|---|---|---|
经营者名称: | 建昌县鹏宇 | 经营地点: | 葫芦岛市,暂无划分, |
投诉内容 | |||
---|---|---|---|
消费时间: | 未填写 | 消费金额: | ¥0 |
消费地点: | 未填写 | 发生争议时间: | 未填写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于2015年6月6日在建昌县鹏宇公司买了一台宗申电动车。当时车上贴有标签:价格4150.00,团购价2550.00。我问售货员团购价是怎么回事。服务员说这是沈阳领秀公司与建昌鹏宇公司合作惠民的一个项目。对购买者每购一千元的产品,按季度返款四百元,比如这款车,分四次一年内返款1600.00元。我说准当吗,不会是骗人吧。服务员说2014年就合作了,按季度返款都是准时的,从没差过。我想沈阳领秀公司不了解,建昌鹏宇公司不会帮外人骗建昌人吧,就买了这车,到鹏宇公司交款时收款员又保证说:肯定没问题,前几天刚返一次款。然后就签了协议,还给了一张领秀团购卡,又登记了银行卡号、身份证号、手机号等。到现在我多次找鹏宇公司,发觉受骗了。先是说和领秀商讨尽快返款,肯定差不了。后来又起诉领秀,法院受理,领秀负责人涉嫌诈骗被刑拘。现在还要等具体结果再处理。我详细看了协议,只是我与领秀公司的协议,其实应该是我、领秀、鹏宇三方协议,水好深呢,也许当初就是想骗我们吧。强烈要求鹏宇公司返还拖欠款,即使你也是受骗者,我的被骗也是拜你所赐,你那么大的公司应该有担当,更不能欺骗消费者。 通过与鹏宇公司的多次协商及其他团购者的交流,获得信息如下: 1.领秀公司与鹏宇公司2014签订协议,鹏宇公司向领秀公司交了一笔可观的佣金。2.2015年春节前,领秀公司如约向购车者返款。2015年2月以后,领秀从未返款,鹏宇说返款是欺骗。3.领秀的总返款额远小于鹏宇的佣金,鹏宇靠欺骗消费者变相用消费者的购车款弥补自己的佣金损失,在对消费者说是领秀违约,与自己无关,自己成了好人。4.我2015.6.6购车,领秀已至少4个月未返款,故我的购车款全部在鹏宇公司,请查阅鹏宇公司资金往来账户,一定是这样的。5.领秀是骗子,鹏宇更是骗子,我没上领秀当,上了鹏宇当。 请领导做百姓的青天,让鹏宇返还我的1600元应返款。 敬礼 | ||
证据: | |
||
消费者主张: | 未填写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未填写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未填写 | ||
投诉标题: | 强烈要求鹏宇公司返还承诺的团购电动车应返款 |
受理情况 | |||
---|---|---|---|
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葫芦岛市消委会 | 受理时间: | 2016/9/12 9:48:47 |
办件人员: | 无** | 联系电话: | 未** |
处理情况 | |||
---|---|---|---|
处理结果: | [2016/9/12 9:48:47]:消费者您好:依据属地管理原则,请您到建昌县消委会投诉,电话04297990020.如您所诉此事已经起诉到法院,消委会依据中消协受理导则此事不在受理。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网友评论

热门投诉
联系我们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 文化路79号
辽宁电视大厦21层 东北新闻网
电 话:(024)23187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