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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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6/8/22 9: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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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6/8/22 9: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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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16/8/23 9: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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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6/8/26 6:04:20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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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孟** | 联系电话: | 186********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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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清山泉净水器 | 经营地点: | 沈阳市,于洪区,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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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未填写 | 消费金额: | ¥0 |
消费地点: | 未填写 | 发生争议时间: | 未填写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沈阳市于洪区保利上林湾物业告知业主,交物业费即免费送价值1070元的清山泉净水器。业主缴纳完物业费以后,物业告知业主需打电话到厂家领取净水器,业主联系厂家后,厂家表示必须缴纳150元净水器安装费及50元水龙头费用才能领取净水器,业主表示不需要厂家进行安装,厂家表示即便不安装,也得交安装费,期间态度恶劣,言辞激烈。而后众业主在网上查询,同规格同型号的净水器真实售价仅150元一台,并且免费上门安装,该厂家以赠送为名义,实则绑定安装费,强制消费者进行消费,谎报净水器真实售价,欺骗消费者。不逃安装费就不给净水器的行为着实恶劣,望查明事实,还消费者一个公道! | ||
证据: | |||
消费者主张: | 未填写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未填写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未填写 | ||
投诉标题: | 强制性收取安装费,买家不需要安装,也要收取安装费200元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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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于洪区消费者协会 | 受理时间: | 2016/8/23 9:09:16 |
办件人员: | 无** | 联系电话: | 未**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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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6/8/23 9:09:16]:缴纳物业费是业主义务,赠送不是消费行为。业主可以选择不要赠品。安装行为不是基于消费行为产生的服务。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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