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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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6/7/8 23:5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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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6/7/8 23:5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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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16/7/15 16: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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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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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樊** | 联系电话: | 138********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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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金鑫辉大酒店 | 经营地点: | 沈阳市,和平区,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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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未填写 | 消费金额: | ¥0 |
消费地点: | 未填写 | 发生争议时间: | 未填写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外地人,不远千里到沈阳出差,第一次去东北,7月5日晚23::40分左右到达金鑫辉酒店(被出租车直接拉过去的,说是有提成),开房间1401入住,由于太晚就直接休息了,没检查室内物品情况(也是感觉到这家酒店档次挺高,对卫生条件比较放心)。 第二天11:50退房,在吧台办手续时被告知浴巾染色,须赔偿66元。上去检查后发现有一条浴巾上有一小块黄颜色的东西,大概有一张钞票那么大,在灯光下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说是洗不掉了。争论了一会又发现枕套下面有一块黄的东西,要赔偿20元。服务员说是染头发的颜色,我们两个人从没染过头,枕头从开房到退房都是翻着的,没动过,下面的颜色不是我们弄的。 最后一共赔偿86元,我们是被冤枉的。 | ||
证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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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主张: | 未填写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未填写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未填写 | ||
投诉标题: | 损坏物品 赔偿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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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受理 | ||
受理单位: | 和平区消协 | 受理时间: | 2016/7/15 16:58:11 |
办件人员: | 无** | 联系电话: | 未**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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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6/7/15 16:58:11]:正在了解调查中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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