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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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6/7/5 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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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6/7/5 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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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16/7/8 10: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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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6/7/8 10:30:52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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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杨** | 联系电话: | 137********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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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大商千盛购物广场 | 经营地点: | 锦州市,暂无划分,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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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未填写 | 消费金额: | ¥0 |
消费地点: | 未填写 | 发生争议时间: | 未填写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2016年端午节期间,大商集团在锦州千盛购物广场搞满200送100的活动,于是我在女装部购买一条袜裙子,并得到一张标明金额100元的购物卡。在卡的正面贴有不干胶,未标明金额。上面仅标有“2016中庆专用大商卡”字样,在其最下端确标注小字“使用时间:2016年6月9日—6月12日的字样。可是在其卡的背面,标明面值100元,下面的”本卡有效期至2019.1.30,当时办卡人员也未曾明确告之本卡就三天的使用期限,而且在以往的“大商卡”也都是有效期在一年以上的,当我于2016年7月5日晚在其超市消费时,工作人员告之以过期。个人认为,做为商家,此种做法有不妥之处,如果有效期仅为三天,为什么不把卡背面的至2019.01.30的有效期遮盖住?商家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侵犯和损害消费者利益。恳请有关部门给与帮助。万分感谢! | ||
证据: | |||
消费者主张: | 未填写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未填写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未填写 | ||
投诉标题: | 参与活动赠与购物卡有效期限标注不明确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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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锦州市消费者协会 | 受理时间: | 2016/7/8 10:30:45 |
办件人员: | 无** | 联系电话: | 未**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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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6/7/8 10:30:45]:已和双方取得联系,正在处理。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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