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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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6/5/19 21: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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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6/5/19 21: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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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16/5/31 1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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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6/5/31 10:04:15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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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李** | 联系电话: | 131********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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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万达广场 | 经营地点: | 沈阳市,铁西区,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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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未填写 | 消费金额: | ¥0 |
消费地点: | 未填写 | 发生争议时间: | 未填写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位于沈阳铁西区北一路万达广场室外金街有一家蒂娜丝餐厅酒吧。2015年5月14日,我通过微信认识一名自称叫曹莹莹的女孩,对方谎称想找对象并相约万达广场见面,一见面就将我引至该酒吧,刚刚坐下,我还没看好餐牌,女方(酒托骗子)就急忙点一些价格昂贵的红酒,这时店里的老板就马上拿着单据过来要求结账,一看懵了,女方却装大款富二代,说觉得这个价格很平常呀。男方碍于面子刷卡把钱付了,她马上喝完又叫了一瓶,男方马上喝止,但店里的伙计却说已经开了不能不要。又拿单据来要求结账,你我犹豫时,她还装大方说要不由她请,我又碍于面子刷卡买了单,我便向老板索要发票单据等,但被拒绝说没有,我反问怎么消费了东西会没有单据给我,对方后面几个同伙就围了过来,并说就是没有。我一看情况不对,也就没再索要了。我就跟女方说下次要点东西先给我说一声,这里的东西太贵了。这时女酒托的电话就响了,说是有事要离开了。一出门就跟我说她要去拿东西。两个钟头后再见,结果不见人影,也联系不上了。我意识到自己被骗。在该店点的是波多尔红酒,上网查过,那是法国产的葡萄酒,但店家送上来的“酒”味道却跟雪碧差不多,颜色很淡,一点都不像是葡萄酒,而且很少,约有500毫升。后来我看了手机银行里的消费记录却写着是跨行消费了如家家用电器。意识到被骗后,我想去拍下这家店的外貌,这时该店雇佣的一下流氓都坐在门外休息区,看我拍照马上过来纠缠我,还威胁我称不把照片删掉走不了。因对方人多势众,我删除照片走人后,还发现被人跟踪了很长一段路。两次刷卡共被诈骗去1344元人民币,第一次712元,第二次632元。 酒托自称曹莹莹,微信名小女孩,微信号ADOLONG,手机号码是15998340597。 我再到网上查这家蒂娜丝西餐酒吧,发现很多人也都被骗了,手法基本一致,该酒吧雇佣一帮女酒托通过微信,QQ或婚恋网站等跟人聊天谎称想找对象并相约万达广场见面,另该店还雇佣一帮流氓小混混(约有十个人)在一旁看店,一有意外就准备武力解决。这家店已是臭名昭著,却依旧如此猖獗。为了钱,不惜采取各种违法犯罪的手段,他们的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基本权益,破坏了沈阳市场诚信经营的形象。现将收集到的相关证据提交给你们。希望有关部门能严肃处理这等不良商家。将部分违法者绳之以法。 | ||
证据: | |||
消费者主张: | 未填写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未填写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未填写 | ||
投诉标题: | 蒂娜丝西餐酒吧雇酒托骗钱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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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沈阳市铁西区消费者协会 | 受理时间: | 2016/5/31 10:04:12 |
办件人员: | 无** | 联系电话: | 未**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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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6/5/31 10:04:12]: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笃工市场所执法人员 1、对永辉超市北一路蒂娜丝西餐酒吧现场进行检查,在其酒吧的每个餐位都有价格表,在其酒柜上也有价格表标价现象。 2、执法人员蒂娜丝西餐酒吧的负责人进行了询问,负责人张拓向执法人员否认有此行为。 3、执法人员现场手机联系举报人,询问其中的当事人曹莹莹具体事情。曹莹莹的电话无法接通,无法证实举报人举证具体事实。其后,执法人员多次与举报人联系,要求举报人提供证据,举报人以证据已经消失为由,无法进一步提供证据。 4、经询问了解当天服务生赵春明情况,当时,结帐时候那个女孩子要结帐,但是,被男孩子拒绝了。最后是男孩子结帐。 5、由于举报人所提供的证据材料和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的事实不符,故无法判定该店有雇酒托骗钱行为发生。 6、已将调查情况告知投诉人。[2016/5/20 9:46:09]:投诉已收到,正在处理中。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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