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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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6/2/16 10: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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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6/2/16 10: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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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16/3/3 13: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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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6/3/3 13:59:05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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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付** | 联系电话: | 138********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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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lg技术服务中心 | 经营地点: | 沈阳市,大东区,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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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未填写 | 消费金额: | ¥0 |
消费地点: | 未填写 | 发生争议时间: | 未填写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2013年12月在三好街购买LG显示器型号为24EA53VA,显示器为三年质保,在2015年因显示器屏幕出现一条亮线在沈阳lg技术服务中心维修过一次,售后人员称显示屏屏幕坏了,更换了显示屏,当时因无购机发票,联系LG售后,LG售后给出的答复是可以以显示器后的出厂时间作为质保起始时间,在2016年2月显示器再次出现同样问题,报修后,LG售后人员主动联系到我,说显示器由于已经停产已无配件无法维修,让我提供发票才可以解决,如果无发票就要提供购买证明,于是我再次去三好街找商家想开出此证明,但是三好街都是私人承包柜台,该商家早已撤柜离开,此证明无法开出,现在的情况是显示器坏了,商家无法按照购买时的承诺提供质保,不履行三包义务,麻烦平台给予解决,非常感谢 | ||
证据: | |||
消费者主张: | 未填写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未填写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未填写 | ||
投诉标题: | LG显示器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不给维修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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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大东区消费者协会 | 受理时间: | 2016/3/3 13:58:52 |
办件人员: | 无** | 联系电话: | 未**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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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6/3/3 13:58:52]:经与商家、投诉人联系,投诉人称商家已与其沟通,问题正在解决中[2016/2/16 14:12:52]:已与消费者取得联系,正在调查处理中。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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