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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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5/10/15 8: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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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5/10/15 8: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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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15/10/26 1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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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5/10/22 10:27:08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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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薛** | 联系电话: | 138********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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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绿港装饰 | 经营地点: | 沈阳市,大东区,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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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未填写 | 消费金额: | ¥0 |
消费地点: | 未填写 | 发生争议时间: | 未填写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2015年5月,我与绿港装饰公司浑南店签订装修合同,7月份开始装修,装修期间因工程质量不达标、施工进度缓慢、监理服务态度强硬等原因与绿港监理发生多次争执。10月11日19点左右,绿港监理在未完成“增项”装修项目的情况下,要求我支付全部增项款1800元,并以不交款工人明天不再进场干活为条件进行威胁,鉴于无法与其有效沟通,我当即与装修公司设计师(即当初与业主签合同的设计师)沟通,明确表示对于监理的威胁表示强烈不满,并要求立即停止开工。12日上午,因担心设计师传达不到位,再次致电设计师,但设计师告知工人已经入场干活,我再次要求立即停止施工,但实际上绿港方并未按业主要求停止施工。鉴于本人对绿港公司的工程质量和服务态度的极度不满,10月13日早向绿港公司提出,以10月11日晚业主明确提出停止施工为时点,以后的装修项目(主要包括乳胶漆、开关安装、灯具安装三个项目)不做了,按装修减项处理,13日中午经与绿港浑南店鲁豫经理反复协商,绿港公司最终同意减项,但就此不再承担任何售后保修服务,并拒绝按合同规定出具保修单。绿港公司的霸道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恳请消协领导给予关注并予问责,并要求绿港公司:一、按业主要求,以10月11日晚业主明确提出停止施工为时点,退还剩余装修项目款项。二、按合同约定正常履行售后服务的义务,向消费者出具保修单。三、绿港公司在未完成“增项”工程的情况下,监理以威胁的方式逼迫消费者交全款,以及不听业主意见强行施工的做法向消费者书面道歉。 | ||
证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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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主张: | 未填写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未填写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未填写 | ||
投诉标题: | 装修公司不按合同约定,拒绝向消费者出具保修单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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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大东区消费者协会 | 受理时间: | 2015/10/26 10:11:12 |
办件人员: | 无** | 联系电话: | 未**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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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5/10/26 10:11:12]: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消费者满意。[2015/10/15 9:59:24]:已与消费者取得联系,正在调查处理中。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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