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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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5/9/23 10: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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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5/9/23 10: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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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15/9/28 15: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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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5/9/28 15:12:58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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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乔** | 联系电话: | 139********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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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中升捷通汽车 | 经营地点: | 沈阳市,铁西区,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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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未填写 | 消费金额: | ¥0 |
消费地点: | 未填写 | 发生争议时间: | 未填写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购买新轩逸顶配轿车一辆,被告知库存只有已经加装好导航的产品了,于是我就签定了加装导航的购车协议,并支付了全部钱款。但是,当我提到车之后,却发现该车并没有加装导航。于是,要求该公司退返已经约定好的导航加装费4000元。可是,经过我向该公司几乎所在相关的部门和领导反应此事要求后,直到反应到自称是该店最高级别领导的孙销售总监那里时,都给出了不予退款的答复。并且,他们的答复一点也不能让我信服。现将他们答复的大概意思列举几条,请有关执法部门能做进一步的调查:(1)我们公司有规定,款收了,发票开了,是不能退的,并且公司规定是不准销售裸车的。(2)你都签好了协议要加装导航的,现在又不要了,是无理取闹,并且我们有你的书面签字协议和电话录音,你抵赖不了。(3)如果发生退款事件,公司账务处理非常麻烦,并且有关责任人是要被扣款甚至是被开除的,我们打工很不容易。令我最为气愤的是,作为该店的最高级别领导,竟然只会用上述所列举的第(1)和(2)条对我回复,结论就是不给退款。普通员工用上述三条原则来回复我,我还可以理解,但是作为该公司的最高级别领导这样来回复消费者,那可真是太没有水平,太没有诚意了。我想这里有一个基本的常识我们都会明白,当你公司的规定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你还仍然拿着自己公司的规定来回复消费者,那等来的就只能是国家法律的惩罚。 | ||
证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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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主张: | 未填写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未填写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未填写 | ||
投诉标题: | 没有按约定加装导航-要求退返加装费4000元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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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沈阳市铁西区消费者协会 | 受理时间: | 2015/9/28 15:12:54 |
办件人员: | 无** | 联系电话: | 未**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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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5/9/28 15:12:54]:经铁西区工商局霁虹工商所管理人员协调双方达成协议,商家用4000车内饰品顶加导航装费4000元。[2015/9/24 9:32:43]:投诉已收到,正在处理中。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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