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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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5/9/8 16: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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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5/9/8 16: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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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15/9/22 10: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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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5/9/22 10:13:21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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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马** | 联系电话: | 158********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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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吉米造型 | 经营地点: | 沈阳市,大东区,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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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未填写 | 消费金额: | ¥0 |
消费地点: | 未填写 | 发生争议时间: | 未填写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本人于2015年9月6日和朋友在中街逛街,被人拉倒中街中兴新一城对面的那个地下说签个字证明知道这个店就可以,进去以后造型师未经过本人允许直接修改我的头发,并含糊其辞的说免费造型,在这期间我多次询问造型师本次造型是否免费,造型师并未理会,造型结束后造型师才改口说办理会员卡才可以免费不办不让走,本人看到店员强留顾客强制消费,迫不得已办理一张388的卡,存了400元整,并且POS机名称位某某电器与店铺名称不符。现本人投诉以下几点:1.发型师对消费者涉嫌消费欺诈。证据如下:店内音乐极其吵杂,严重影响顾客和发型师关于发型价格的交流。且店内完全没有贴明各种造型的具体价格,仅仅贴着 “改变造型收费”这种含糊其辞的说法,仅靠造型师口述和一张小纸板来描述造型价格。造型师没有尽到告知具体金额和说明的义务。且机打发票并未显示吉米造 型,而是某电器经销,且造型师自称是北京艺术专家,但从未向消费者展示其证件和相关荣誉证书,仅口述,并且告知消费者吉米造型在沈阳有多家连锁,经查询只有这一家(待考证)等消费欺诈行为。2.店内人员对顾客恶语相向,且有肢体冲突倾向,涉嫌恶意敲诈勒索。在未与消费者达成消费一致的情况下,店内店员对顾客极不尊重,语言威胁,逼迫顾客办卡付钱,且以改变发型为由强制消费。合同法规定,以欺诈胁迫签订的合同为可撤销合同,本人现申请退回所办卡金额400元,并整治该商家的违法行为。 | ||
证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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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主张: | 未填写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未填写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未填写 | ||
投诉标题: | 欺诈消费者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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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大东区消费者协会 | 受理时间: | 2015/9/22 10:13:45 |
办件人员: | 无** | 联系电话: | 未**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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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5/9/22 10:13:45]:经调解,商家给消费者退款,消费者满意。[2015/9/10 10:17:57]:已与消费者取得联系,正在调查处理中。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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