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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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5/7/31 17: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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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5/7/31 17: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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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15/8/5 16: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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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5/8/5 16:47:24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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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靳** | 联系电话: | 139********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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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乐天玛特 | 经营地点: | 沈阳市,于洪区,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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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未填写 | 消费金额: | ¥0 |
消费地点: | 未填写 | 发生争议时间: | 未填写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我于2015年7月20日晚七点半在沈阳乐天玛特(于洪店)购买了一袋疆域鸿鹤和田骏枣(五冠),当时超市标价为28.9元,并在价格签旁边悬挂了“超给力”的活动宣传牌,结账后发现实际支付金额为35.5元。我第一时间向超市服务台反映此事,服务台找来该柜台负责人,承认她们存在工作失误,希望我看在她们自己承担赔偿的面子上,支付300损失费私了。可是按照消法规定,乐天玛特应该赔偿我至少500元。最终协商无果,请消协为我做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同时,该超市客户服务人员态度恶劣,协商过程中,不断拖延时间,并采取不理不睬,冷暴力的态度,无视我的存在,直至他们9点半下班。希望相关工商部门帮我讨一个说法。 | ||
证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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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主张: | 未填写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未填写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未填写 | ||
投诉标题: | 乐天玛特存在价格欺诈,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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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于洪区消费者协会 | 受理时间: | 2015/8/5 16:47:21 |
办件人员: | 无** | 联系电话: | 未**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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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5/8/5 16:47:21]:经过于洪区消费者协会的调解,商家同意按照消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赔偿消费者500元。消费者很满意。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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