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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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5/7/23 9: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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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5/7/23 9: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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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15/7/30 1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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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5/7/30 10:01:25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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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孙** | 联系电话: | 155********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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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工商银行五四储蓄所 | 经营地点: | 朝阳市,暂无划分,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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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未填写 | 消费金额: | ¥0 |
消费地点: | 未填写 | 发生争议时间: | 未填写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我母亲2009年7月22日去建平工行五四储蓄所办理存款业务,业务员说存款不合适,叫我母亲存一种他们新推出的产品,说到期利息及分红要远远高于在银行存款的利息,母亲认为银行是国家正规机构,不存在骗人行为,就按他们说的去做了,当年存了10000元人民币。2015年7月22日到期,存期六年。今年去银行取款,被告知利息远远低于当时按银行存款所应得的利息。我认为银行有欺骗诱导行为,因为他们在每办理一份这种业务都有提成,这是损害消费者个人利益。我请求贵网能帮助我进行维权,要求银行按存款利息给付我们,我们去银行存款看中的就是无风险的利息,他们不能把这种风险强加予给我。 | ||
证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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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主张: | 未填写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未填写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未填写 | ||
投诉标题: | 工商银行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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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朝阳市消协 | 受理时间: | 2015/7/30 10:01:20 |
办件人员: | 无** | 联系电话: | 未**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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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5/7/30 10:01:20]:已与消费者联系,消费者撤诉。[2015/7/27 8:37:54]:已经转交建平县消协帮助调查处理。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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