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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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5/6/30 0: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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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5/6/30 0: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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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15/7/27 1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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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5/7/27 11:00:21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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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曹** | 联系电话: | 139********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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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中国旅行社总社 | 经营地点: | 沈阳市,大东区,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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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未填写 | 消费金额: | ¥0 |
消费地点: | 未填写 | 发生争议时间: | 未填写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我于2015年5月17日与中国旅行社总社(辽宁)有限公司津桥路门市部(以下简称:旅行社)签订了去往普吉岛旅游的协议。 一、签订协议之前,销售人员关宁,明确告诉我,我们的旅程中含有人妖表演等项目,但是我们到了泰国普吉岛之后,这个项目却变成了自费项目,在当地导游的变相强迫下,我们没有办法,只有缴纳了1400元/人,我们才参加了人妖表扬等项目。 二、签订协议之前,给我们的旅游行程单,和我们实际的旅游行程单不一致,而且我们没有得到任何的通知。完全不之情。赤裸裸的欺骗。 我们我在之前多次与销售人员关宁确认是否含有人妖表演,他告诉我们赠送。而且我们有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材料。 我们行程单与实际行程单不一致,我在普吉岛均做了详细记录,并有见证人签字。 | ||
证据: | |||
消费者主张: | 未填写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未填写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未填写 | ||
投诉标题: | 中国旅行社总社(辽宁)有限公司津桥路门市部欺诈消费者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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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大东区消费者协会 | 受理时间: | 2015/7/27 11:00:01 |
办件人员: | 无** | 联系电话: | 未**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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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5/7/27 11:00:01]:经调解,旅行社已与消费者达成协议,已解决。[2015/6/30 14:30:56]:已与消费者取得联系,正在调查处理中,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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