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
投诉已生成2015/5/26 6:37:38
-
投诉待受理2015/5/26 6:37:38
-
投诉已受理
-
投诉已办结2015/7/9 11:22:28
投诉人信息 | |||
---|---|---|---|
真实姓名: | 董** | 联系电话: | 186******** |
被投诉人信息 | |||
---|---|---|---|
经营者名称: | 韩流尚品 | 经营地点: | 沈阳市,和平区, |
投诉内容 | |||
---|---|---|---|
消费时间: | 未填写 | 消费金额: | ¥0 |
消费地点: | 未填写 | 发生争议时间: | 未填写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我是营口大石桥市的一名消费者,2015年5月20日我在太原街时尚地下的韩流尚品店买一套粉色和一套蓝色的发光糖果线和韩式旅充(充电器),晚上回到家用粉色的充电器给我的苹果5S手机充电,第二天早晨(21日)充电器的灯也不亮了,我的手机也开不了机了,我去手机维修店检查,是手机的CPU烧了,修不好了,应该是充电器的问题,我马上给包装盒子上的经销商吉林省韩湾春天贸易有限公司打电话,一位女士接的电话,我说明情况后递交了一些相关照片,包括购物小票,希望他们能对我的手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22日上午公司的一位男士和我联系,说是要解决问题的,要我提供质量监督局所出的他们的产品的质量有问题的报告和我的手机购买时的发票,手机已经购买一年多了,发票搬家时候已经扔掉了,还有那个报告是我应该去办的吗,难道商家的要求我达不到,我的损失就自己负吗?我还没和沈阳的店铺联系上呢,一直和吉林的公司联系的。买充电器才花几十块,可是损失的是好几千块呢,心里实在憋屈难受啊,恳请消费维权网快快帮我解决吧,谢谢你们了! | ||
证据: | |
||
消费者主张: | 未填写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未填写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未填写 | ||
投诉标题: | 请求帮助我协商解决赔偿 |
受理情况 | |||
---|---|---|---|
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受理时间: | ||
办件人员: | ** | 联系电话: | ** |
处理情况 | |||
---|---|---|---|
处理结果: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网友评论

热门投诉
联系我们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 文化路79号
辽宁电视大厦21层 东北新闻网
电 话:(024)23187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