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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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5/3/23 14: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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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5/3/23 14: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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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15/3/31 9: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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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5/3/26 9:03:27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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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刘** | 联系电话: | 135********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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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三盛颐景御园 | 经营地点: | 沈阳市,沈北新区,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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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未填写 | 消费金额: | ¥0 |
消费地点: | 未填写 | 发生争议时间: | 未填写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你好,我是2013年12月买的三盛颐景园的房子,和售楼员也谈好了,老带新各送一年物业费后,才签字付了定金,后付的全款,现在一年多了,只把我的物业费给了,老业主是别墅的物业费没有给,打了多少回电话,说是调查后,说售楼员不干了,当时的经理也走了,没有能证明这事的了,这是明显的销费欺诈,请帮助处理,谢谢 | ||
证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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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主张: | 未填写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未填写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未填写 | ||
投诉标题: | 购房老带新各送一年物业费,商家无诚信不给了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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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辽宁消费维权网 | 受理时间: | 2015/3/31 9:19:30 |
办件人员: | 无** | 联系电话: | 未**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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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5/3/31 9:19:30]: 三盛颐景园已答应为投诉者赠送一年物业费。相关报道: http://house.nen.com.cn/fangchan/web/html/100309/2015330/1427697297284.shtml[2015/3/25 9:17:15]: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职权归您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议您向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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