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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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5/3/4 17: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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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5/3/4 17: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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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15/3/30 9: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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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5/3/30 9:46:24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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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李** | 联系电话: | 130********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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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夏普电视 | 经营地点: | 大连市,旅顺口区,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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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未填写 | 消费金额: | ¥0 |
消费地点: | 未填写 | 发生争议时间: | 未填写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本人于2015年1月31日购买的夏普电视,由于一直没观看故在过节期间回家才开始使用,使用第二天即年30晚上发现电视四角漏光现象,当晚打客服电话没人接,过后第二天才有人接电话,当地的售后没有上门只是要求发照片,我发了许多出现漏光现象的照片,可售后要求拍一张有线电视满屏的照片,我按要求也拍了,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厂家就拿这张满屏的有线电视照片回复我正常,试问难道我们不看网络吗?天天看亮度高的电视吗?为什么有明显漏光的照片他不采用呢?再次沟通售后才上门也承认了漏光,但不给换只给修,我们不同意,因为这是厂家技术问题,出厂就有的问题修能修好吗?售后也无法给我答复,以后就再无消息,真是把消费者看成了弱者。 | ||
证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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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主张: | 未填写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未填写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未填写 | ||
投诉标题: | 新买的夏普电视960A型出现严重的四角漏光现象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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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旅顺口区消协 | 受理时间: | 2015/3/30 9:07:07 |
办件人员: | 无** | 联系电话: | 未**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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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5/3/30 9:07:07]:"2015年3月24日,办理人员于晓宇、赵诗栋与双方取得联系并到现场了解具体情况。经了解,消费者购买的电视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经办理人员与双方沟通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协议。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经营者为消费者换货,消费者表示同意。 " [2015/3/10 14:57:00]:接到投诉后,旅顺消协工作人员及时电话联系消费者了解详情,此事正在调查处理中。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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