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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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4/9/27 19: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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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4/9/27 19: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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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14/9/28 9: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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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4/10/9 9:35:28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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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马** | 联系电话: | 156********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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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盘锦南高速收费站 | 经营地点: | 盘锦市,暂无划分,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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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未填写 | 消费金额: | ¥0 |
消费地点: | 未填写 | 发生争议时间: | 未填写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我于2014年9月27日下午两点四十左右从盘锦南高速路口开车进入高速,去往辽河服务区办事,由于等车,耽误了两个小时,然后从辽河服务区返回盘锦南出口,到出口时时间大概当天17点20分左右,交了卡,显示车型为1、收费金额为0。当时工作人员(姓名:张群,工号:425694)说什么“U”型,然后就查询时间,说有两个小时了,按照每小时45元收费,一共收费为100元,当时我感觉怎么那么贵啊,一共来回才40公里左右,我就盘问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指着窗口的一个小牌说,这是我们局里规定的,然后我就打96199,一直打不通。然后,我就想交就交了,可是我一看钱包没有那么多现金,包里只有50元现金,也不能刷卡,这可咋办啊,我又是外地的,盘锦没有认识的人,无奈之下,工作人员(当时叫来了姓王的工作人员)说你把相关证件压这里,然后去取钱,交了钱就可以了。我在打电话打不通,等了将近二十分钟后,便压了仅有的50元现金和自己的身份证,然后去了大洼县城取钱,回到收费处交了100元,才领会身份证离开盘锦南高速路口。 我想问的是:1.既然这么收费,为什么不在入口时说明,或者在服务区提示呢?2.既然是局里规定的,为何在出票据的时候不能出“盘锦南到盘锦南”的票据,非要按照100元的标准打印成其它地方?3.这是根据什么规定制定的此项收费?这样收费合理吗?对于高速公路消费者公平吗? | ||
证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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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主张: | 未填写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未填写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未填写 | ||
投诉标题: | 高速收费站不合理收费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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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盘锦市消委会 | 受理时间: | 2014/9/28 9:22:34 |
办件人员: | 无** | 联系电话: | 未**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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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4/9/28 9:22:34]:盘锦市消委会就您所反映的事件已和高速公路管理局盘锦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您所投诉的事件稍后高速公路管理局盘锦管理处收费稽查科的工作人员会和您取得联系。谢谢关注。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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