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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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4/9/12 13: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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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4/9/12 13: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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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14/9/15 15: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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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4/9/15 15:42:50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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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佟** | 联系电话: | 138********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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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吉隆达汽车4S店 | 经营地点: | 营口市,暂无划分,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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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未填写 | 消费金额: | ¥0 |
消费地点: | 未填写 | 发生争议时间: | 未填写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2013年10月12日,我和被告达成购车协议,我购买被告销售的吉利轿车一辆,一次性付款59900元,被告赠送价值1000元原厂车膜(不含前挡车膜)、原厂座垫套、把套,交车时间是20天左右,被告到期未能交车,经协商被告于2013年11月20日交车,到期后被告仍未能交车,经交涉被告表示3天后交车,加赠价值1000元的原厂前挡车膜和导航仪等。2013年11月23日,被告交车,出具沈阳兴铭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发票,金额57400元,与当初约定的59900元不符,被告为车更换了导航仪,但原车的CD机未给付原告,两次协商赠送的座垫套和车膜都不是原厂的,而且2000元的车膜实际价值只有500元,座垫套也是很普通的,后经营口市站前区工商局消协调解无效。现向消费维权网投诉,请求:1、被告赔偿开足发票或返还差价款2500元;2、判被告支付车膜差价款1500元和给付全车座垫套、把套、原车的CD机。 | ||
证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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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主张: | 未填写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未填写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未填写 | ||
投诉标题: | 投诉辽宁省营口吉隆达汽车4S店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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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营口市消费者协会 | 受理时间: | 2014/9/15 15:42:20 |
办件人员: | 无** | 联系电话: | 未**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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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4/9/15 15:42:20]:此消费纠纷已经站前区消协进行调解,消协组织是一个调解职责的社会团体,如未能达成一致,请消费者按照《消法》有关规定采取下列方式维权:(1)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2)提请仲裁机构仲裁;(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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