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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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4/8/14 12: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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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4/8/14 12: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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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14/8/15 13: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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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4/8/18 10:21:01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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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曲** | 联系电话: | 138********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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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营口宅急送 | 经营地点: | 营口市,暂无划分,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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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未填写 | 消费金额: | ¥0 |
消费地点: | 未填写 | 发生争议时间: | 未填写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由于营口宅急送的违规包装致使物品损坏,打电话要求赔偿时宅急送态度极其恶劣并说他们没有赔偿义务,多次投诉后才同意赔偿,但赔偿的物品质量极差无法使用,在协商后营口宅急送只同意将运费以话费形式返回,但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消息。请问宅急送是不是应该有赔偿责任,怎么才能让他们赔偿? | ||
证据: | |||
消费者主张: | 未填写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未填写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未填写 | ||
投诉标题: | 营口宅急送服务态度恶劣,赔偿的物品质量差(图)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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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营口市消费者协会 | 受理时间: | 2014/8/15 13:43:25 |
办件人员: | 无** | 联系电话: | 未**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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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4/8/15 13:43:2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你们之间是一种服务合同,要看你们之间的约定及相关规定,可以看看《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先通过消费者协会调解,如果还不能达成一致,可以再考虑诉讼。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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