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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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4/5/30 1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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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4/5/30 1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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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14/6/12 15: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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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4/6/12 15:38:01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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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刘** | 联系电话: | 136********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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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阳光尚城宏远篮球培训 | 经营地点: | 沈阳市,于洪区,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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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未填写 | 消费金额: | ¥0 |
消费地点: | 未填写 | 发生争议时间: | 未填写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2014年5月16日,我与另一位家长带着两名孩子来到位于于洪区阳光尚城业主会所三楼的宏远篮球培训中心,交缴了两份50元的课时费,但因孩子不喜欢不未参加学习。次日我来到该培训中心退费,但该中心负责人明确告知不给退费,爱上哪找上哪找~ 请消协的工作人员帮助我们维权,谢谢! | ||
证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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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主张: | 未填写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未填写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未填写 | ||
投诉标题: | 无照经营,未上课,不给退费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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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于洪区消协 | 受理时间: | 2014/6/12 15:37:56 |
办件人员: | 无** | 联系电话: | 未**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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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4/6/12 15:37:56]:由于经营者未在教委备案,经营者没有经营资格,经营者已经给消费者退款。[2014/6/5 11:18:22]:您好,由于您叙述不够详细,只能做简略解答。如果您缴纳50元课时费时,已与培训中心签订合同,则您事后要求退费之事宜应根据双方签订的具体合同内容而定。如果双方未签订合同,您在培训前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培训中心应退还已缴纳的培训费。但由于您也有违约过错,给培训中心造成损失的,您也需适当承担部分责任。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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