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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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21/6/3 17: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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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21/6/4 9: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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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21/6/7 8: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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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21/6/16 8:18:07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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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王** | 联系电话: | 136********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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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沈阳市皇姑区鸿顺鑫盛通讯设备经营部 | 经营地点: | 沈阳市,皇姑区,无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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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2020/11/2 | 消费金额: | ¥1300 |
消费地点: | 鞍山 | 发生争议时间: | 2021/6/3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20年10月沈阳市皇姑区鸿顺鑫盛通讯设备经营部业务员上门利用花呗预存话费1300元,赠送康佳学习机一台,承诺每月返还50,共24期,现只返还6个月共300元,余款未付,售后电话13889824***以为空号工作人员的微信拒不回复信息.有明显诈骗的嫌疑 | ||
证据: | 支付宝分期截图一张 开具的发票一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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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主张: | 退还剩余900元 第二次投诉该企业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经营者杨** 现以失联 | ||
投诉标题: | 沈阳市皇姑区鸿顺鑫盛通讯设备经营部利用花呗预存话费赠康佳平板电脑返话费活动欺诈消费者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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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沈阳市皇姑区消协 | 受理时间: | 2021/6/7 8:20:36 |
办件人员: | 张** | 联系电话: | 8**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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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21/6/7 8:20:36]:正在处理中[2021/6/16 8:18:00]:我们与商家取得联系,商家称因资金链中断,暂时无法按约定为您返还话费,现可用家电产品替换返话费服务或者等待今年10月补足至当月返费金额。您同意等待商家10月返款。我们已建议您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2021/6/16 8:18:07]:投诉已办结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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