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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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20/11/1 10: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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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20/11/2 8: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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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20/11/4 9: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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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20/11/6 16:51:47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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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任** | 联系电话: | 170********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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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沈阳市皇姑区祝公子肉夹馍面馆 | 经营地点: | 沈阳市,皇姑区,皇姑区金川江街15号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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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2020/10/31 | 消费金额: | ¥56 |
消费地点: | 沈阳市皇姑区祝公子肉夹馍面馆 | 发生争议时间: | 2020/10/31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我于2020-10-31晚20点左右进店吃饭,刚进门时看到成米饭的位置写着"餐具1元", 我就明确询问店家有没有免费餐具,她说没有,都需要交1元餐具钱。 最后我实际消费56.8元,其中含有1元餐位费。 请物价局帮调查他们家这种明目张胆地收取餐位费是否合理? 如果不合理需要如何进行处罚, 谢谢? | ||
证据: | 消费小票, 支付宝转帐信息,纸质手撕发票。
共消费56.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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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主张: | 对商家违规收取餐位费进行处罚,监督商家撤销餐位费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6月1日起已正式实施,条例规定,餐饮业经营者设定最低消费,收取或者变相收取餐位费、消毒餐具费、开瓶费等不符合规定费用的,将处5000元罚款。 他家的餐位费收取的是一次性消毒的盘子和碗。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我吃饭前吃饭后 多次和店家明确要求使用免费的餐具, 但是他家消毒柜中有餐具, 说是给员工自用,不能让消费者免费使用, 最后协商无果无奈只能给人家1元钱。 | ||
投诉标题: | 沈阳市皇姑区祝公子肉夹馍面馆违规收取餐位费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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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沈阳市皇姑区消协 | 受理时间: | 2020/11/4 9:50:52 |
办件人员: | 海** | 联系电话: | 8**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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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20/11/4 9:50:52]:正在处理中[2020/11/6 16:51:33]:餐具收费1元已明示,消费者如不接受,可不在此消费,饭店是否需提供免费餐具,法律无禁止性规定。少开发票一事,不归市场局管辖。[2020/11/6 16:51:47]:投诉已办结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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