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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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20/7/30 17:2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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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20/7/31 8: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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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20/8/3 8: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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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20/8/3 11:06:52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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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段** | 联系电话: | 186********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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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沈阳市沈河区飞舞天达舞蹈 | 经营地点: | 沈阳市,沈河区,茂业中心3楼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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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2019/10/4 | 消费金额: | ¥4080 |
消费地点: | 沈阳市沈河区飞舞天达舞蹈 | 发生争议时间: | 2020/7/22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舞蹈班私自加课 | ||
证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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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主张: | 要求退还没上课的费用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无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只退还50% | ||
投诉标题: | 孩子没去上课,校方私自添加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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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沈阳市沈河区消协 | 受理时间: | 2020/8/3 8:41:35 |
办件人员: | 马** | 联系电话: | 2**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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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20/8/3 8:41:35]:正在处理中[2020/8/3 11:06: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时间:2003年9月1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民办教育工作。 ??? 第二章? 设立? ?第十二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 第六章? 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三条?民办学校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受教育者及其亲属有权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申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处理。该案件应由教育部门负责。[2020/8/3 11:06:52]:投诉已办结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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