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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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20/3/15 15: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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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20/3/15 21: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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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20/3/16 10: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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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20/3/16 10:41:20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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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方** | 联系电话: | 158********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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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辽宁汇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经营地点: | 沈阳市,于洪区,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巢湖街2号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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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2018/8/20 | 消费金额: | ¥163800 |
消费地点: |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巢湖街2号 | 发生争议时间: | 2018/8/20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买车并支付了全额购车款,被投诉人也给投诉人开具了发票,但是被投诉人未向投诉人交付车辆合格证,致使投诉人无法车辆无法上牌,一直无法使用。 | ||
证据: | 被投诉人开具的购车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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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主张: | 被投诉人退还购车款,将车辆拉回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三)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如果没有车辆合格证,是无法申请机动车登记的,车辆就无法正常使用; 2、第九十四条【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为被投诉人一直未向投诉人交付合格证,致使投诉人无法给车辆登记上牌,无法使用车辆,投诉人购车使用的目的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协商过多次,不同意退车也不同意交付合格证。向厂家投诉,厂家也未予解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是成本较高。因事实非常清晰,即交钱买车,没有合格证,车辆没法使用,故消费者投诉。 | ||
投诉标题: | 购买车辆一年多,4S店不给车辆合格证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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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沈阳市于洪区消协 | 受理时间: | 2020/3/16 10:35:39 |
办件人员: | 张** | 联系电话: | 2**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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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20/3/16 10:35:39]:正在处理中[2020/3/16 10:40:43]:与消费者沟通后,了解到消费者2020年3月15日已经向沈阳12315网投诉。投诉以转到迎宾路市场监管所。根据《消费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第(十七条)第十一款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消协不在受理[2020/3/16 10:41:20]:投诉已办结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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