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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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4/3/18 10:4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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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4/3/18 10:4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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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14/3/19 9: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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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4/3/19 9:10:55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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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赵** | 联系电话: | 138********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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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阳光100物业公司 | 经营地点: | 沈阳市,于洪区,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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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未填写 | 消费金额: | ¥0 |
消费地点: | 未填写 | 发生争议时间: | 未填写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阳光100物业公司去年10月左右通知地下停车场按450元/月收费,但是每次最少交3个月的停车费。后来经过和物业反映、投诉,物业公司改为租1个月500元/月,租3个月450元/月。 我和物业公司联系,想知道收费标准制定的依据,物业公司的答复是:一、450元/月停车费中只有50元是物业公司收取,400元是开发商(也是阳关100公司)收取;二、关于停车收费依据,先说是业主委员会同意的,后来又说是阳光100内部文件,但是文件我作为业主没权力看,除非找律师。 对于上述两点,我认为: 一、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法规,物业公司应该是业主委员会聘用的,和开发商没有联系,替开发商收钱的理由不成立,如果业主委员会选用了其他物业公司,难道也要给开发商交停车费?替开发商收钱依据什么?收多长时间? 二、我入住阳光100四年时间(长期居住),从未收到过关于停车费的调查问卷和业主委员会表决结果公示,如果有正式文件写明收费标准,为什么做为消费者的业主竟然无权查看? 希望辽宁消费维权网能够给予关注!谢谢 | ||
证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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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主张: | 未填写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未填写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未填写 | ||
投诉标题: | 阳光100地下停车场收费不合理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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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于洪区消费者协会 | 受理时间: | 2014/3/19 9:10:47 |
办件人员: | 无** | 联系电话: | 未**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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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4/3/19 9:10:47]:与投诉者联系,以上事情应由物价局,或者小区办公司管理,投诉者撤销投诉。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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