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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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20/3/8 22: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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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20/3/9 11: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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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撤回2020/3/9 17: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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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20/3/9 17:02:50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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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王** | 联系电话: | 138********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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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众顺二手车销售 | 经营地点: | 营口市,站前区,二手车交易市场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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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2020/2/2 | 消费金额: | ¥57500 |
消费地点: | 营口二手车交易市场 | 发生争议时间: | 2020/3/6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2月2日,在营口市二手车交易市场购买一辆2015年12月22日初次登记的丰田威驰车,当时试车的时候,就听见有吱吱的声响,问卖家,答复说是发动机皮带声音,因为本人不懂车,所以没再多问。后续开了一段时间,发现车子怂(抖动)一下,然后发动机转数高,车速上不去。之后换了变速箱油,发现油质已经发黑,找了多家维修店,以及4S店进行检查,均答复变速箱有磨损,前期保养不到位导致,具体需要拆开变速箱进行检查才知道哪里的问题。现在本人与卖车方联系,卖方不承认车子有问题,不愿承担维修费用,称没有售后保修服务,且他指定一家维修店,去检查说只需要500元就可以修好,而我信不过,自己找了一家维修厂进行维修,但他只承担2-300元维修费。 | ||
证据: | 根据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时应当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并在经营场所予以明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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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主张: | 根据规定,现要求卖方对我的车辆进行售后管理,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根据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时应当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并在经营场所予以明示。。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协商只愿意承担200-300元 | ||
投诉标题: | 黑心二手车商贩售卖问题车辆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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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受理时间: | 2020/3/9 17:02:50 | |
办件人员: | ** | 联系电话: | **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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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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