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
投诉已生成2019/10/9 18:46:16
-
投诉待受理2019/10/10 8:31:51
-
投诉已受理2019/10/15 15:05:31
-
投诉已办结2019/10/22 9:11:47
投诉人信息 | |||
---|---|---|---|
真实姓名: | 周** | 联系电话: | 151******** |
被投诉人信息 | |||
---|---|---|---|
经营者名称: | 盘锦凯隆宾馆 | 经营地点: | 盘锦市,双台子区,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1号 |
投诉内容 | |||
---|---|---|---|
消费时间: | 2019/10/6 | 消费金额: | ¥0 |
消费地点: | 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1号恺隆宾馆 | 发生争议时间: | 2019/10/8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2019年10月6日,我们去红海滩旅游入住盘锦恺隆宾馆。按照该宾馆门上电子字幕每宿88元房费标准定了402、406两间房。可到10月8日我们退房时,402的房价变成了98元,406的房价变成了138元。还有,我们其中一位同行旅客不慎将406房间的房卡丢失,按照房间里的《宾馆赔偿品价格表》,我们应该赔偿20元,可宾馆却要求我们赔偿35元。面对凯隆宾馆从经理到员工那不依不饶的强势态度,为了花钱免灾,息事宁人,我们只好忍气吞声地按照他们的要求交了宿费和房卡赔偿款离开宾馆。 对于盘锦凯隆宾馆这样坑蒙旅客的不良商家该由谁来管? 证据: 1、凯隆宾馆电子屏幕滚动字幕:“凯隆宾馆88元”照片。 2、恺隆宾馆经理满明强要前台人员为我们开具的强收我们入住宿费472元的收据。 3、宾馆赔偿品价格表照片。 4、宾馆前台人员给我们出具的强收35元房卡赔偿款收据。 | ||
证据: | 无 |
||
消费者主张: | 退还多收款。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无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消费者主张应按照向消费者承诺的价格付款,恺隆宾馆坚持按照他们的无根据收费。 | ||
投诉标题: | 盘锦凯隆宾馆这样坑蒙旅客的不良商家该由谁来管? |
受理情况 | |||
---|---|---|---|
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盘锦市消协 | 受理时间: | 2019/10/15 15:05:31 |
办件人员: | 王** | 联系电话: | 1** |
处理情况 | |||
---|---|---|---|
处理结果: | [2019/10/15 15:05:31]:正在处理中[2019/10/18 10:10:03]:经过调查调节,盘锦恺隆宾馆和消费者周先生达成调节协议。恺隆宾馆已经退还消费者周先生多收款项共计一百一十五元。[2019/10/22 9:11:47]:投诉已办结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媒体点评 | |||
---|---|---|---|
点评内容: | [2019/10/24 15:33:13]:回访,消费者反馈:经盘锦市双台子区王秘书长调解,商家已退还给消费者多收的款项115元。消费者对消协的调解表示十分满意、感谢!感谢消费者的信任!日后,如有消费维权问题,消费者可以再来东北新闻网消费维权频道。 |
网友评论

热门投诉
联系我们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 文化路79号
辽宁电视大厦21层 东北新闻网
电 话:(024)23187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