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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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9/9/25 20: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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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9/9/26 8: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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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19/9/26 1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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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9/9/29 13:33:56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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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金** | 联系电话: | 180********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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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沈阳恒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经营地点: | 沈阳市,大东区,大东区滂江街18号龙之梦大厦40楼f05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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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2019/1/18 | 消费金额: | ¥4980 |
消费地点: | 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龙之梦大厦f05 | 发生争议时间: | 2019/9/18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我于2019年1月18日与沈阳恒巨教育签定培训合同并交纳了4980元学费,没学费钱跟她们说我没有大专学历,打算等学历下来在报考消防工程师,我学的不是消防专业,她们跟我说今年最后一年不限专业报名,说他们可以给我做企业代报,我很明确的问她企业代报不要学历吗?她说企业代报只审核企业资格,所以我交了学费,但是到了九月份报名时告诉我得审核学历,让我等学历下来在报名,还有学习课程也没有按承诺开课,先期给我们的录播课件让我们自己学习,说七八月开始由黄明峰老师上直播课,现在已经九月末了,既没给我报名又没开直播课程,这是明晃晃的欺骗消费者,我打电话跟她们沟通,每次换不同的人接电话拖延时间说给我解决问题,到现在也没有一个回复,我一个普通百姓只能请求各位领导为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 | ||
证据: | 我有缴费收据合同,还有电话录音和微信聊天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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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主张: | 退还我全部学费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商品或服务的三倍赔偿消费者损失,经营者明知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仍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人死亡或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照第四十九条 五十一条赔偿损失,并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后赔偿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我多次打电话问她直播课什么时候开,从七月推到八月,八月推到九月,还有报名的事,我也明确的说了今年报不上就给我退学费,在报名渠道开通之时我一再问她什么时候能给我报名,他们说学辅老师会给我报,让我等,直到报名结束,一直无人回复我,最后我问的急了给我打电话又说让我等回复,这一周过去了还是无人理睬 | ||
投诉标题: | 恒巨教育以虚假报名诱骗考生报名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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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沈阳市大东区市场局 | 受理时间: | 2019/9/26 13:03:09 |
办件人员: | 李** | 联系电话: | 2**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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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9/9/26 13:03:09]:正在处理中[2019/9/29 13:33:38]: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终止调解。[2019/9/29 13:33:56]:投诉已办结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媒体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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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内容: | [2019/10/10 14:22:26]:网友反馈的意见,维权网已转发消协核实情况,请消费者留意后续反馈结果。感谢消费者的信任!后续,如有维权疑问,消费者可以电话联系系统内消协办件所留电话或填写网上意见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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