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
消费时间: |
2018/12/23 |
消费金额: |
¥9900 |
消费地点: |
沈阳市中街小津桥KC皮草 |
发生争议时间: |
2019/9/9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2018年12月23日在中街KC皮草购买两件皮草,一件白十字一件黑色,都是穿了几次就放在衣柜了,没再穿过,前几天想着拿出来收拾一下,天冷了好穿,发现其中一件白十字的皮草掉毛严重。在本月9日到店与KC皮草售后反映情况,售后找各种理由不给处理!我说找店经理解决,店经理用他们自己的方式测试(拿了一张A4白纸在皮草上接触,白纸上有七根掉下来的毛)开始不直面回答问题,说售后有流程,需要把皮草发回总部请专业人员鉴定,让等电话。11号下午2点让去店里,结果来了一位没有任何鉴定资质的所谓的售后经理,连工作证都没有出示,看都没怎么看,也没有任何的专业设备和专业做法,直接鉴定不掉毛,我要求其出示鉴定资格证以及上岗证等有效证件,售后经理说皮草行业不需要资格证。 |
证据: |
衣服现在不在身边,没法拍照。总之就是掉毛很严重。 |
消费者主张: |
退货退款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协商过,没有结果 1、9月9日第一次去,各种蛮横,找各种理由推脱说不掉毛,最后说要总部来人鉴定,2、9月11日第二次去,总部来人鉴定,看了两眼说没问题,不掉毛,而且这个人没有任何的专业设备和专业做法,直接鉴定不掉毛,我要求其出示鉴定资格证以及上岗证等有效证件,售后经理说皮草行业不需要资格证。仍然没有结果 |
投诉标题: |
假冒伪劣产品 欺骗消费者 谁来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