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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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9/8/21 15: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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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9/8/21 16: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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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19/8/21 16: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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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9/8/21 16:47:56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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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霍** | 联系电话: | 177********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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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沈阳森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经营地点: |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4-1号3086、3807房间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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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2019/7/12 | 消费金额: | ¥2510 |
消费地点: | 小北关街198号7-6-1 | 发生争议时间: | 2019/8/19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7月12日通过58同城看房,中介提出可提前15天交定金750元,并承诺两室一厅的次卧租给一女,58中介是森源,然而定金合同却是壹城壹家,中介说壹城壹家是森源分公司。7月27日正式签合同时次卧已住进一对夫妇,主卧房费变成每月780元,并另交200元水电费,还要求以后每月房费提前15天交。8月19日次卧女闹事,警方到时发现次卧不仅有夫妇,还有那个中介,他们是一家三口。听取警方意见,我于8月20日搬离了那里,并且给合同上所谓的经理,也是58上森源的经理于志鹏打电话,于志鹏拒绝见面协商,并且一切按照不合理的合同办事,拒绝看房。我怀疑这是个诈骗团伙,我曾听到次卧男和别人的通话,和我情况差不多,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他们所谓次卧换一女估计就是那个通话里闹事的配偶在次卧过夜并且闹事的人。我搬家时拉货司机说他前几天遇到了一个和我一样遭遇的女孩。不知道他们以后还要骗多少女孩上当。 | ||
证据: | 图片上传不了,合同在我手,聊天记录也有,还有通话录音 | ||
消费者主张: | 退回我的钱,哪怕是剩余的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我虽不是对法律非常专业,但我知道这样做原则上没问题。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协商过,拒绝见面跟看房,就是骗子,前几天在58同城上看到过,可是看到的太晚了。 | ||
投诉标题: | 森源房地产变成壹城壹家合同,专门骗定金?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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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沈阳市和平区消协 | 受理时间: | 2019/8/21 16:47:46 |
办件人员: | 和** | 联系电话: | 2**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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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9/8/21 16:47:46]:正在处理中[2019/8/21 16:47:56]:投诉已办结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2019/8/22 15:23:43]:骗子应该就是因为知道消协权力有限,所以才把合同和公司分成两个区吧 |
消协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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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内容: | [2019/9/5 11:18:5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时都要诚实,讲信用,重承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经营者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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