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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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9/5/26 19: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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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9/5/27 9: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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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19/5/27 9: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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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9/5/31 10:06:20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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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肖** | 联系电话: | 159********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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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钱春明 | 经营地点: | 沈阳市,铁西区,铁西区云峰北街13号晋级装饰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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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2018/12/30 | 消费金额: | ¥44662 |
消费地点: | 晋级装饰 | 发生争议时间: | 2019/5/14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2018年12月30日与晋级装饰达成装修意愿晋级装饰以6万元承接我家装修工程(大包),并签订装修合同,按装修公司要钱预付30%装修款项18000元,因对装修行业缺乏经验设计师说未达到主材的30%不能签署主材合同,后续补齐后在签,我家2019年3月26日正式开工装修,在装修初期就因设计师各种漏项带来了很多烦恼,直到我家主材再次出现漏项问题 让我付款才发现不对,虽然没有主材合同单设计师给做的主材清单中集成吊顶后面金额是0元,过门石金额为0.8元(实付127元),设计师故意压低报价(用漏项减项)用低价来吸引我签单后在来索要需要做的费用,晋级装饰这种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很可恶,曾与晋级装饰设计部经理协商一次,并未解决问题(协商全程有录音),现打晋级投诉电话400 6666577并没有人给答复和受理,所以向消协求助。 | ||
证据: | 手中有晋级装修基础合同,收据 以及设计设计提供的主材预算明细,与晋级装饰设计部经理谈话录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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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主张: | 欺诈消费者根据国家政策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根据《消法》第四九条规定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以晋级装饰设计部经理协商要求我补差价,被我拒绝 | ||
投诉标题: | 沈阳晋级装饰欺诈消费者压低报价(漏项)后续加收漏项费用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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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沈阳市铁西区消协 | 受理时间: | 2019/5/27 9:45:40 |
办件人员: | 王** | 联系电话: | 8**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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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9/5/27 9:45:40]:正在处理中[2019/5/31 10:06:11]: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霁虹所立即派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接到投诉后,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霁虹所工作人员联系到了诉求人,了解其诉求后,经调查,根据消费者提供合同显示不是大包装修,实际合同标明“部分包工包料”,就投诉所涉及的问题,经营者同意与消费者协商解决。2019年5月30日我们已经通过电话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向您做了详细的说明,您对我们的办理工作表示理解。[2019/5/31 10:06:20]:投诉已办结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消协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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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内容: | [2019/6/3 11:28:10]:《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时都要诚实,讲信用,重承诺。其中包括在订立合同时,不得有欺诈或者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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