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
投诉已生成2019/5/12 13:39:36
-
投诉待受理2019/5/13 9:32:48
-
投诉已受理2019/5/28 10:23:57
-
投诉已办结2019/6/4 9:45:19
投诉人信息 | |||
---|---|---|---|
真实姓名: | 姜** | 联系电话: | 156******** |
被投诉人信息 | |||
---|---|---|---|
经营者名称: | 大连电信营业厅 | 经营地点: | 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67号 电话39500000 |
投诉内容 | |||
---|---|---|---|
消费时间: | 2019/3/3 | 消费金额: | ¥0 |
消费地点: | 辽宁大连 | 发生争议时间: | 2019/3/4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大连电信营业厅伙同代理商,连号或顺号的电话号码,高价收取选号费,如果缴纳选号费一万三千五百元,就可选择低资费套餐,预存话费500元即可。如果不缴纳选号费,营业厅指定并强制最低消费389元每月,并且预存款六千元,并且终身绑架资费,大连电信严重违反了《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28号令)的通告和管理办法,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限制用户选择其指定的资费方案。 | ||
证据: | 辽宁电信客服,大连电信营业厅已公开顺号或连号强制指定消费,金额必须398预存款6000元,本人有录音,如果不接受此方案 ,可以去代理商哪缴纳高额选号费,就可以不强制指定消费,选号费下边有截图,从几千到几万 |
||
消费者主张: | 按着工信部 国家发改委的有关条款,公平使用此电话号码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28号令)第二章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取得码号使用权后,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拍卖用户号码资源,不得向用户收取选号费或占用费。另《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工信部[2014]182号,明确通告:二、电信企业自主制定电信业务资费方案时,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信原则,考虑用户的不同需求,提供业务打包等多种资费方案供用户选择。四、电信企业与用户签订的协议中应包含资费标准、计费方式、对应服务和适用期限等内容。应充分尊重用户自主选择权,为用户选择适宜资费方案提供便利和必要帮助,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限制用户选择其指定的资费方案,大连电信严重违反了,《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工信部[2014]182号和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28号令)的通告和管理办法,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已多次协商过,本人提出,工信部 国家发改委明确规定,电信部门在开展业务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限制用户选择其指定的业务或收取选号费时。大连电信营业厅的答复是我们营业厅的规定,只能这么办理。并且告知省营业厅都是这么办的, | ||
投诉标题: | 大连电信营业厅办理业务号码时强制指定高消费 |
受理情况 | |||
---|---|---|---|
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大连市西岗区消协 | 受理时间: | 2019/5/28 10:23:57 |
办件人员: | 日** | 联系电话: | 8** |
处理情况 | |||
---|---|---|---|
处理结果: | [2019/5/28 10:23:57]:正在处理中[2019/6/4 9:45:19]:投诉已办结[2019/6/4 9:50:23]:接到投诉后,监管人员立刻电话联系投诉人了解情况,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监管人员前往投诉地核查,了解到消费者并未在店消费,商家不了解其情况,故无法进行调解。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网友评论

热门投诉
联系我们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 文化路79号
辽宁电视大厦21层 东北新闻网
电 话:(024)23187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