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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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9/4/30 7: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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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9/4/30 9: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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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19/5/5 8: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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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9/5/5 9:00:46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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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张** | 联系电话: | 159********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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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沈阳合晟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经营地点: | 沈阳市,沈河区,1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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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2019/3/3 | 消费金额: | ¥3365 |
消费地点: | 沈阳合晟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发生争议时间: | 2019/4/26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因为与房租中介公司签订的房租租赁合同,中介公司先违反了规范,按合同要求,并且作为消费者认为合同中存在不平等的条约,所以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关系。 | ||
证据: | 有合同条款和微信聊天记录为证。 | ||
消费者主张: |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退还剩余房租和押金,未满住满整月的按天计算退还。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因2019年3月3日,中介公司给我安排在了奉天街338-9号楼3-3-2房间,2019年3月17号才让我搬进奉天街338-5号楼4-6-2.合同签约地址为奉天街338-5号楼4-6-2。根据合同第三条款合同解除中的第一条,第三条的第一小条,现要求中介公司解除租赁合同。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已与中介公司联系,并且希望沟通方式解决,但中介公司不予沟通,领导电话不接,坚持签约期限为主。 | ||
投诉标题: | 房租中介合同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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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沈阳市沈河区消协 | 受理时间: | 2019/5/5 8:59:50 |
办件人员: | 闫** | 联系电话: | 2**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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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9/5/5 8:59:50]:正在处理中[2019/5/5 9:00:46]:投诉已办结[2019/5/5 9:05:09]:经电话与消费者联系,消费者对经营者的经营地点不知,我消协已告知消费者查明经营者地点,再向房产部门投诉。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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