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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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9/4/21 9:5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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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9/4/22 8: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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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19/4/22 9:4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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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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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张** | 联系电话: | 152********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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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柴源 | 经营地点: | 鞍山市,铁东区,无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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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2018/11/11 | 消费金额: | ¥2899 |
消费地点: | 汇园大道356栋负1-IS6号 | 发生争议时间: | 2019/4/9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我于2018年11月11日与水漾游泳馆签订协议,金额2899,游泳72次。水漾游泳馆承诺:以一年为期,每月返还240元。2019年4月9日,水漾游泳馆在没有任何预兆,未作任何解释的情况下,突然宣布设备检修暂停营业,并未对开业时间进行告知,并于2019年4月15日,以店面转让为由,正式关业,并拒绝返还剩余款项。且拒不承认返现活动。多次沟通未果,请求帮助。 | ||
证据: | 合同有明确表明每月返还。微信转账记录,微信朋友圈截图 | ||
消费者主张: | 已返还960元,要求返还剩余1939元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此前在鞍山市工商局的调节下,与水漾的负责人进行过一次调节,我方作出以游泳20元/每次的价格进行款项返还的让步,但水漾负责人拒不接受和解 | ||
投诉标题: | 鞍山市铁东区水漾儿童娱乐馆欺骗消费者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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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受理 | ||
受理单位: | 鞍山市消协 | 受理时间: | 2019/4/22 9:44:52 |
办件人员: | 鞍** | 联系电话: | 0**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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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9/4/22 9:44:52]:正在处理中[2019/4/22 9:49:11]:您好,根据《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规定,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投诉消费者协会不再受理。建议走司法程序。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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