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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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9/2/26 10: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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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9/2/26 10: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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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19/2/28 16: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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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9/3/13 7:46:56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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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吴** | 联系电话: | 147********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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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京东商城 | 经营地点: | 沈阳市,浑南区,无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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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2017/12/12 | 消费金额: | ¥1397 |
消费地点: | 京东商城自营店网站消费 | 发生争议时间: | 2019/2/1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超过七天要求退货! 第八条 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 第十一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 第十三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 | ||
证据: | 超过七天要求退货!
第八条 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
第十一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
第十三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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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主张: | 退款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三包法》《消保法》 超过七天要求退货! 第八条 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 第十一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 第十三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与京东客户多次沟通,京东客服一直机械性的回答超过七天不给退货,不承认七天以外退货这事。 | ||
投诉标题: | 希望消协为民夺回应得的权益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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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沈阳市浑南指挥中心 | 受理时间: | 2019/2/28 16:59:07 |
办件人员: | 杨** | 联系电话: | 2**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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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9/2/28 16:59:07]:正在处理中[2019/3/13 7:46:45]:您好!收到您关于“在京东购买斐讯商品的问题”的来信,我们非常重视,及时进行了调查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调查情况。接到投诉,我们及时与双方取得了联系。 2.处理情况。双方未能达成和解协议,终止调解。 3.回访情况。我们已经通过电话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向您做了详细的说明,您对我们的办理工作表示理解。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 [2019/3/13 7:46:56]:投诉已办结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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