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
投诉已生成2019/1/21 16:09:59
-
投诉待受理2019/1/21 16:18:40
-
投诉已受理2019/1/22 9:09:57
-
投诉已办结2019/1/28 14:03:10
投诉人信息 | |||
---|---|---|---|
真实姓名: | 李** | 联系电话: | 159******** |
被投诉人信息 | |||
---|---|---|---|
经营者名称: | 圣象集团 | 经营地点: | 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红星美凯龙华南店3楼 |
投诉内容 | |||
---|---|---|---|
消费时间: | 2018/3/3 | 消费金额: | ¥6000 |
消费地点: | 大连红星美凯龙华南店 | 发生争议时间: | 2018/11/15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地板发生踩踏异常响声,不出维修方案,维修时间一拖再拖 | ||
证据: | 消协协调结果 |
||
消费者主张: | 过年之前出维修方案,年后上班第一时间进行维修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协商过年之前把地板维修完 | ||
投诉标题: | 地板发生异常响声,维修时间一拖再拖 |
受理情况 | |||
---|---|---|---|
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大连市甘井子区消协 | 受理时间: | 2019/1/22 9:09:57 |
办件人员: | 甘** | 联系电话: | 8** |
处理情况 | |||
---|---|---|---|
处理结果: | [2019/1/22 9:09:57]:正在处理中[2019/1/28 14:02:59]:2019年1月24日10时20分,甘区市场监管局调解人员通过电话与诉求人与经营者取得联系,了解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的规定进行调解,经电话沟通双方意见达成一致,经营者于2月24日到诉求人家中维修,诉求人认可处理结果。[2019/1/28 14:03:10]:投诉已办结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消协点评 | |||
---|---|---|---|
点评内容: | [2019/2/11 10:45:16]:《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
媒体点评 | |||
---|---|---|---|
点评内容: | [2019/1/30 17:25:03]:回访,消费者反馈:经甘井子区消协调解,圣象大连售后将于2019年2月24日前往消费者家中,进行第七次“地板异响”维修。商家承诺:1.用“美纹纸”而不是用“消声油”;2.消费者榻榻米所在房间地板裸露在外的部分,可以保证不拆除榻榻米的情况下,进行“地板异响”维修;3.2月24日,将完成第六次维修后剩余的,其他全部“地板异响”维修。消费者对大连甘井子区消协的三次调解表示感谢!消费者反馈,从2018年11月5日至今,前六次报修后上门维修分别为以下情况:第一次,师傅上门查看地板异响。第二次,圣象合作单位师傅上门,查看是否适合用“消声油”维修,并口头告知消费者家中地板缝隙太小不适合使用消声油,并告知了消费者消声油挥发时间为两个月,过后仍可能出现异响问题。沟通后,消费者对消声油的化学成分也表示有质疑。第三次,师傅上门查看消费者报修的家中“地板边缘有凸起“问题,师傅没有带工具的情况下,消费者同意后续一起大修异响问题时,一并修复。第四次,2018年12月初异响问题越发严重,消费者投诉后,消协、美凯龙和圣象三方到消费者家中查看异响问题。第五次,圣象上门拆开并重装了三分之一的客厅地板,解决异响问题。第六次,消费者反馈异响问题还未解决,圣象提尝试用“美纹纸”进行异响修复。后续,消费者就榻榻米和其他房间是否能协商时间和解决方案,消费者反馈因圣象客服没能确定解决方案和时间,消费者再次求助圣象400,及消协、美凯龙和媒体。经协商,目前已约定好以上第七次上门维权方案,消费者对调解方案表示满意、感谢!感谢消费者的信任!日后,如有消费维权问题,消费者可以再来东北新闻网消费维权频道反馈。 |
网友评论

热门投诉
联系我们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 文化路79号
辽宁电视大厦21层 东北新闻网
电 话:(024)23187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