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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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9/1/9 13: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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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9/1/9 13: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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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19/1/10 14: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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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9/1/18 8:42:11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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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赵** | 联系电话: | 186********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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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华为客户服务中心沈阳市北行长江街店 | 经营地点: |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街道长江街80号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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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2019/1/1 | 消费金额: | ¥3000 |
消费地点: | 华为客户服务中心沈阳市北行长江街店 | 发生争议时间: | 2019/1/1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我因屏幕不亮去维修。客服1月1日说我内屏人为损坏。1月2日我取手机时客服找了近20分钟才发现手机放在客服自己抽屉中。交给我时外观完好。但我插卡上不去网。客服表示手机完好。我要求对方出具检测报告证明维修后性能正常。对方拒绝。在我坚持下客服表示可以去后台重新开盖检测。1月3日电话告知我主板弯曲是我人为损坏。想要维修需自行承担维修费用3000元建议放弃维修。1月9日华为本地客服给我打电话问我官方意见。我打电话给官方客服官方客服又说我主板是人为严重磕损。 | ||
证据: | 我手机到店里时屏幕有贴膜外观完好。客服对我说需要后台检测。如果是人为损坏自行承担。脱离我视线到后台拿回给我说检测完毕。手机屏幕不亮的原因是内屏损坏没有其他问题。支付1049元更换屏幕即可。未告知我主板或其他地方有故障。当时拿出来可见有细纹。我处于对华为官方授权维修点信任急于修好手机未与其争执屏幕如何损坏。毕竟我手机拿进去外观完好。在我取回手机时客服一再跟我表示手机已完全修好。并且用自己的卡和我的卡还有后台工程师的卡均尝试过。跟我说连不上网是信号问题换个位置就能上网。当时客服自己华为品牌手机可以上网。我之前在该处的华为手机也可以上网。所以我提出需要华为给我开具检测报告。在被拒绝之后我对华为维修的过程和结果产生质疑。客服见我坚持才表示去后台拆机重新检测修理。客服于1月3日电话告知我主板弯曲是人为损坏需要自行承担维修责任费用3000。我手机自从1月1日起就在维修中心。为何3日才通知我人为损坏的主板。我认为是对方损坏我的手机屏幕及主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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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主张: | 赔偿手机及误工费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本人于2018年4月19日于苏宁怒江北街店购买华为手机。MATE10pro现仍在保修期间。手机为2018年华为旗舰机价值4499元。手机为樱粉金色为限量颜色。现官网在售(无同色)3999元。宣传三防。符合IP67等级防溅抗水。使用过程无明显磕碰外伤。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本地客服华为官网客服回复内容不一致。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 ||
投诉标题: | 华为维修中心欺诈维修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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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沈阳市皇姑区消协 | 受理时间: | 2019/1/10 14:50:22 |
办件人员: | 洪** | 联系电话: | 8**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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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9/1/10 14:50:22]:正在处理中[2019/1/18 8:42:01]:经工作人员调解,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现终止调解。[2019/1/18 8:42:11]:投诉已办结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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