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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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8/12/14 14: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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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8/12/14 16: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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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不予受理2019/1/3 13: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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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9/1/3 13:44:07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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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赵** | 联系电话: | 189********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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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沈阳森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经营地点: | 沈阳市,和平区,沈阳市三好街同方广场A座3807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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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2018/12/13 | 消费金额: | ¥0 |
消费地点: | 无 | 发生争议时间: | 2018/12/14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2018年9月13日本人将位于大东区联合路5-1号11号楼341房间租给沈阳市森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但是从10月份开始房屋就出现漏水现象,不仅卫生间门口地板都泡坏了,还漏到了三楼,经过调查了解,是由于租住的人员用水量多导致水渗到卫生间外的地板并渗到楼下,经过与森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安经理沟通,作为租住房屋的管理机构,其本人态度比较无理,声称无法控制租户的用水量,无法解决,并不负担楼下渗水导致的维系费,还拿合同作为要挟,说不行就按合同走。合同签了2年,这才3个月就出现如此问题,森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不依据事实,态度蛮横无理 | ||
证据: | 只有图片证据,已上传 | ||
消费者主张: | 履行作为房屋管理公司的责任,约束租住用户用水,维修漏水地板和楼下刮大白的维修费,确保不再发生此类情况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合同中因房屋主体结构老化或防水原因导致的财产损失应有甲方负责,这件事情不是由甲方我导致产生的,屋内防水无问题,所以应有乙方即沈阳市森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责。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已经进行了沟通,但是沈阳市森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安经理态度比较无理,认为他们无法约束租户的用水量,也认为是因为我的房屋防水有问题,但是我得漏水点是在卫生间外面的地板附近,并不是楼下卫生间,所以不存在防水问题,最后这个安经理直接就说不想租那就按照合同走,态度相当蛮横,现在屋内地板浸泡越来越严重,渗到三楼的水也越来越多。 | ||
投诉标题: | 沈阳市森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推诿扯皮,不解决房屋漏水问题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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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沈阳市和平区消协 | 受理时间: | 2019/1/3 13:44:07 |
办件人员: | 和** | 联系电话: | 2**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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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9/1/3 13:44:07]:无[2019/1/3 14:13:05]:投诉人与沈阳森源房地产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纠纷不属于生活消费纠纷。投诉人所诉应属民事纠纷,建议投诉人走法律途径。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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