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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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8/9/7 13:4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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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8/9/10 9: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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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18/9/10 10: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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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8/9/10 10:04:01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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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施** | 联系电话: | 130********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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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永强装修材料城二楼A216档口海派橱柜 | 经营地点: | 沈阳市,皇姑区,怒江街香炉山路永强材料城二楼A216档口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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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2018/7/31 | 消费金额: | ¥3522 |
消费地点: | 怒江街香炉山路永强材料城二楼A216档口 | 发生争议时间: | 2018/9/1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1、 橱柜拉篮的合同价格为280元,鉴于商家的销售欺诈行为及其恶劣,本人提出退一赔三的索赔要求,即1120元的赔偿金额。 2、 针对上述第二条,要求商家一周内履行承诺,赔付金额50元。 3、 针对上述第三条,要求商家履行承诺,一周内对柜体进行修复,达到承诺的标准。 4、 针对上述第四条,要求商家一周内完成尚未完工的项目。 | ||
证据: | 有视频照片微信聊天等。 | ||
消费者主张: | 对销售欺诈退一赔三的索赔要求,共1170元.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从9月1日起,我多次通过电话同该档口售后内勤联系更换拉篮问题,但内勤不承认拉篮规格不符,安装错误,还态度蛮横地说随便告去。无奈我专程去永强装修材料城经营办公室进行了投诉。办公室一位姓王的同志接待了我,并找来档口的工作人员询问核实情况,但该工作人员拒不承认此销售欺诈行为。随后又给档口经营者打电话,但此经营者也拒不承认欺诈行为,并声称愿意到哪告就告去。我不明白在确凿事实面前此经营业户气焰为何如此嚣张?是不懂法还是对法律的藐视?! | ||
投诉标题: | 对销售欺诈退一赔三的索赔要求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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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沈阳市皇姑区消协 | 受理时间: | 2018/9/10 10:02:52 |
办件人员: | 洪** | 联系电话: | 8**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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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8/9/10 10:02:52]:正在处理中[2018/9/10 10:03:43]:经与您联系,您表示要通过法院进行诉讼处理。[2018/9/10 10:04:01]:投诉已办结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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