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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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8/8/22 9: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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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8/8/22 9: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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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18/8/22 9:4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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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8/8/29 14:06:54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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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佳** | 联系电话: | 136********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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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京东商城 | 经营地点: | 沈阳市,浑南区,无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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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2018/7/30 | 消费金额: | ¥348 |
消费地点: | 网络 | 发生争议时间: | 2018/8/18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我2018年7月30日在京东购买书桌,预计2018年8月2日送达,至今未收到商品,与商家和京东沟通多次,都没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在2018年8月20日我查询物流时发现商品已被确认收货,可是我并未收到货,也无法退款,与京东和商家联系相互推脱,我认为以后成欺诈行为。在客户不没收到商品的情况下,不知情的情况下,京东系统自动确认收货,已构成违法行为。希望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给我们这些消费者一个公道。 | ||
证据: | 有我与商家联系的记录,京东有我打客服的语音通话记录和录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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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主张: | 要求赔付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未收到货,钱被划走,不给合理处理结果,只让等待,这种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协商过,未给出合理安排 | ||
投诉标题: | 京东与商家联手欺诈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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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沈阳市浑南指挥中心 | 受理时间: | 2018/8/22 9:49:36 |
办件人员: | 消** | 联系电话: | 2**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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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8/8/22 9:49:36]:正在处理中[2018/8/29 14:06:48]:您好!收到您关于“京东商城购买的空调商品”的来信,我们非常重视,及时进行了调查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2018年8月22日,我局接到投诉后,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我局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经查,消费者所投诉商品是在京东商城网络平台上购买的,由第三方经营者销售,京东商城注册地为北京市。 二、处理情况。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六条:“ 消费者投诉由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经营行为发生地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消费者因网络交易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之规定,我局无管辖权,因此我局于2018年8月28日做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其去北京市工商机关或者经营者所在地工商机关投诉。 三、回访情况。我们已经通过电话向您告知了情况。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2018/8/29 14:06:54]:投诉已办结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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