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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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8/7/21 10: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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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8/7/23 8: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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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18/8/8 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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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8/8/8 9:12:31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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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宫** | 联系电话: | 138********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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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沈阳森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经营地点: |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4-1号3806、3807房间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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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2018/7/16 | 消费金额: | ¥500 |
消费地点: | 支付宝付款给 和平区三好街 | 发生争议时间: | 2018/7/19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在本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骗取押金,之后又谎称费用是订金,不予退还押金。并且本人作为消费者,并不知情该笔费用属于什么费用,只是说这个是押金,并且本人转账之后索要票据时遭到拒绝,森源公司并没有给本人开具任何协议票据等能证明收款事项和金额的证据,现有本人支付宝转账到沈阳森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法人 尤淑贤 500元流水证据。 现希望要回押金500元事项,得以支持。 | ||
证据: | 支付宝转账到公司法人名下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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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主张: | 退还本人押金500元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沈阳森源公司没有告知本人交款事由,并且本人索要票据被拒绝,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无视消费者知情权,和索要票据权。此次交易,并没有做到友好协商一致的原则,沈阳森源公司以欺骗的手段索取押金。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沟通时 公司负责人态度蛮横无理,捏造事实,没有达成一致。 | ||
投诉标题: | 沈阳森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骗取押金拒不退还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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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沈阳市和平区消协 | 受理时间: | 2018/8/8 9:12:12 |
办件人员: | 和** | 联系电话: | 2**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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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8/8/8 9:12:12]:正在处理中[2018/8/8 9:12:31]:投诉已办结[2018/8/8 9:15:22]:经工作人员调解,被投诉商家明确表示拒绝调解,依据消法,终止调解。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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