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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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8/6/28 16: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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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8/6/28 16: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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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不予受理2018/6/29 9: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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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8/6/29 9:26:09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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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秦** | 联系电话: | 186********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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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兴隆大奥莱 | 经营地点: | 沈阳市,浑南区,营盘北街5号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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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2017/6/20 | 消费金额: | ¥20000 |
消费地点: | 沈阳市浑南新区营盘北街5号兴隆大奥莱 | 发生争议时间: | 2018/6/20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2017年6月在沈阳兴隆大奥莱购买的预付卡,说2018年6月可以消费使用,现在到期之后兴隆以总总理由拒不执行合同,消费时设置各种限额,不能一次性使用,只能购买部分商品并消费部分比例。违反消法 | ||
证据: | 有充值的合同, | ||
消费者主张: | 退款!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消法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cp]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有协商,说只能等待,或者去买按照商家要求的50%支付现金,50%支付购物卡 | ||
投诉标题: | 兴隆欺诈消费者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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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沈阳市浑南指挥中心 | 受理时间: | 2018/6/29 9:26:09 |
办件人员: | 指** | 联系电话: | 2**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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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8/6/29 9:26:09]:无[2018/6/29 9:27:07]:预付卡问题建议到市消费者协会投诉!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消协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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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内容: | [2018/7/2 11:10:1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时都要诚实,讲信用,重承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经营者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媒体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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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内容: | [2018/7/2 8:50:23]:消费者所反馈意见,维权网已转发浑南消协核实情况,请消费者留意后续反馈结果。感谢消费者的信任!更多维权反馈,消费者也可以电话联系系统内消协办件所留电话,或联系东北新闻网消费维权频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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