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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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8/6/20 16: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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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8/6/21 8: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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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18/6/21 9: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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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8/6/21 14:18:28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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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杨** | 联系电话: | 156********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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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葫芦岛市康力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高桥分店 | 经营地点: | 葫芦岛市,南票区,葫芦岛市康力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高桥分店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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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2018/4/15 | 消费金额: | ¥1000 |
消费地点: | 葫芦岛市康力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高桥分店 | 发生争议时间: | 2018/5/5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本人在康力元药店购买中药,在服药过程中导致肝脏损伤及血脂、血糖、尿酸值偏高,并使痛风发作不能工作,本药店负责人刘爽对此事态度蛮横,根本不把患者放在眼里,进店消费是上帝给你捧上天,出了事是推卸责任置之不理。 | ||
证据: | 经葫芦岛是南票区卫计局调查,该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却开展中医坐诊等医学诊疗活动。 | ||
消费者主张: | 葫芦岛市康力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高桥分店对此事退还全部药款及日后治疗的赔偿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有协商,本药店负责人刘爽对此事态度蛮横,自知不理,并威胁患者本人,说爱哪告哪告 | ||
投诉标题: | 葫芦岛市康力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高桥分店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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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葫芦岛市消协 | 受理时间: | 2018/6/21 9:52:00 |
办件人员: | 石** | 联系电话: | 9**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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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8/6/21 9:52:00]:正在处理中[2018/6/21 14:14:46]:按照属地管理,葫芦岛市消委会已将此投诉转至葫芦岛市南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处理。联系电话:0429-4912315[2018/6/21 14:18:28]:投诉已办结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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