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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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8/6/7 13: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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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8/6/7 13: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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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不予受理2018/6/7 13: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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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8/6/7 13:50:39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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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孙** | 联系电话: | 181********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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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Hanven Doll 布偶猫舍 | 经营地点: | 沈阳市,铁西区,霁虹街24号2号6门附近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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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2018/5/26 | 消费金额: | ¥3000 |
消费地点: | 微信支付(发货地点沈阳,收货地点长春) | 发生争议时间: | 2018/6/6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购买宠物布偶猫,卖家承诺宠物猫健康无病,但是我们于5月26日在长春收到宠物猫后立即到当地宠物医院检查,检查出猫瘟弱阳性,和卖家沟通,卖家说不要听宠物医院的,宠物医院是为了销售行为才这么说的,我们选择相信卖家。5月27日宠物猫打喷嚏,我们咨询卖家,卖家说是小感冒吃点儿童型的阿莫西林就会好,我们照卖家话去做,给宠物猫用药5天,结果没有好,反倒严重了,6月3日我们去了当地宠物医院,医院说是猫鼻支且有耳螨,在医院打针3天,猫鼻支有好转,但是6月6日发现宠物猫开始不吃东西,不大便,我们当天又去宠物医院,诊断出猫瘟阳性,需进行治疗。以上是猫咪从我们收到到现在的实际情况,我们收到的宠物猫实际上是有病的不健康的猫,但是卖方不承认发给我们的猫咪是有病的,推脱责任,我们用微信与卖方沟通,卖方先是人格上对我们进行侮辱,后得知宠物猫猫瘟之后 推卸责任,但是在言语之中,他间接承认给我们发的是病猫,且前后言辞不一,各种矛盾。 | ||
证据: | 我们有长春宠物医院出具的检验单证明及质量证明(明确标注时间),以及微信文字、图片及语音聊天记录 | ||
消费者主张: | 赔付猫咪治疗的全部费用(包括猫鼻支、耳螨、猫瘟)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无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无,卖方和我们耍无赖,并且辱骂我们 | ||
投诉标题: | Hanven Doll 布偶猫舍 无良 出售病猫,且不负责任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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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沈阳市铁西区消协 | 受理时间: | 2018/6/7 13:50:39 |
办件人员: | 韩** | 联系电话: | 8**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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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8/6/7 13:50:39]:无[2018/6/7 13:54:08]:消费者所反映问题不在我局监管范围,请消费者向动物检验检疫局投诉。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2018/6/7 14:26:27]:你好,请问能提供一下动物检验检疫局的电话吗? |
媒体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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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内容: | [2018/6/7 15:07:15]:相关报道:《千元“英短”半月后竟变家猫 宠物消费纠纷成维权难点》http://xiaofei.nen.com.cn/system/2017/07/24/019986503.shtml,就消费者反馈的求助,请消费者参考记者相关报道。法律相关问题,消费者可以电话问询东北新闻网在线律师。维权网电话114帮消费者尝试查询了“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局”电话:024-23448258。就宠物维权问题,建议消费者购买前签订好相关合同,做为维权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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