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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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8/5/19 18: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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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8/5/21 8: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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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18/5/24 15: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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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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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刘** | 联系电话: | 187********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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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营口兴隆大厦 | 经营地点: | 营口市,站前区,无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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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2018/5/19 | 消费金额: | ¥0 |
消费地点: | 营口兴隆大厦 | 发生争议时间: | 2018/5/19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4月前兴隆购物卡还可以在营口使用,现在突然宣布在营口兴隆购物不允许使用兴隆购物卡,购物卡上明确写着在兴隆内部允许使用,他们单方面存在违约不允许使用,让去购卡地使用。存在欺骗消费者情况。 | ||
证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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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主张: | 退回购物卡内剩余金额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无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无 | ||
投诉标题: | 兴隆购物卡单方面违约要求退还卡内金额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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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受理 | ||
受理单位: | 营口市消协 | 受理时间: | 2018/5/24 15:33:07 |
办件人员: | 李** | 联系电话: | 2**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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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8/5/24 15:33:07]:正在处理中[2018/5/28 9:17:23]:收到消费者在线文字反馈后,维权网回访消费者:商家已主动联系消费者,并对商家的预付卡情况做了说明,告知消费者目前已可以到店消费。感谢消费者的信任,后续如有维权问题,消费者可以联系消协同志或东北新闻网消费维权频道。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2018/5/25 21:53:51]:已沟通,已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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