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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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8/5/8 20: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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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8/5/9 9: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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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不予受理2018/5/9 10:5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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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8/5/9 10:59:46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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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李** | 联系电话: | 151********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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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沈阳合欢极智婚纱摄影 | 经营地点: | 沈阳市,和平区,沈阳合欢极智婚纱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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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2018/5/8 | 消费金额: | ¥500 |
消费地点: | 沈阳和平区合欢极智婚纱摄影 | 发生争议时间: | 2018/5/8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拒绝退款订金 | ||
证据: | 本人和同学与2018.5.8在合欢极智预定艺术照一套,订单金额1200已付500,未付700,想放弃拍照,不给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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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主张: | 退款订金500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对方拒不退款 | ||
投诉标题: | 沈阳合欢极智婚纱退款问题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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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沈阳市和平区消协 | 受理时间: | 2018/5/9 10:59:46 |
办件人员: | 和** | 联系电话: | 2**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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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8/5/9 10:59:46]:无[2018/5/9 11:14:44]:工作人员在2018年5月9日9时46分、10时12分、10时56分给投诉人多次拨打电话均无人接听。无法电话沟通得知被投诉商家的准确地址。投诉件的被投诉方信息不准确,不予受理。请投诉人确认准被投诉商家的名称、注册地址,向注册地址的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消协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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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内容: | [2018/5/9 11:07:5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本案中,经营者合欢极致婚纱摄影不退消费者订金违法公平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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