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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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8/4/16 20: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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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8/4/17 8: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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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18/4/25 15: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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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8/4/25 15:23:11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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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万** | 联系电话: | 138********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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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博佳机器人俱乐部新世界(中华路店) | 经营地点: | 沈阳市,和平区,沈阳市和平区中华路88号F5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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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2016/2/3 | 消费金额: | ¥4130 |
消费地点: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北大街156号光大大厦 | 发生争议时间: | 2017/2/1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我于2016年2月在博佳机器人俱乐部缴费4130元,课时48节,原来地址为北二马路和平北大街交界处光大银行楼上,在此地上了5节课,后来俱乐部搬家至现址,并没有告知我们,当时的老师也辞职无法联络,后来终于找到现址,因上课不便,曾多次找到店里要求退费,均拒绝,后想转让他人,店里又要求被转者需再交一年学费方可使用。此事一直未答成协议,故拖延至今。 另外,店家提供的收据盖章为 沈阳市博佳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我怀疑他们是否有合法的办学资质。 | ||
证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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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主张: | 要求退还所剩的43节余款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章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同时,该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按照上述相关规定,博佳机器人不应该以年卡的方式来绑定消费者,强制进行消费。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协商未果 | ||
投诉标题: | 博佳机器人搬家,要求退款遭拒,转让附加霸王条款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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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沈阳市和平区消协 | 受理时间: | 2018/4/25 15:22:44 |
办件人员: | 和** | 联系电话: | 2**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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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8/4/25 15:22:44]:正在处理中[2018/4/25 15:23:11]:投诉已办结[2018/4/25 15:23:23]:经调解,商家同意为诉求人转卡,不需要被转让人交一年学费,双方达成和解。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2018/7/11 19:02:29]:已过去3个月,商家仍未履行承诺。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 |
媒体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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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内容: | [2018/4/26 9:55:27]:回访,消费者反馈:经消协调解,商家承诺为消费者转卡(43节课)。感谢消费者的信任!消费者后续如有维权问题,可以联系消协同志或东北新闻网消费维权频道。[2018/7/12 8:28:46]:维权网已将消费者反馈意见转发区消协,请消费者留意后续反馈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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