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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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8/4/4 9: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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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8/4/4 9: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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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不予受理2018/4/4 1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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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8/4/4 10:11:24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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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宋** | 联系电话: | 182********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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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辽宁卫视 | 经营地点: | 沈阳市,沈河区,无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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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2018/4/1 | 消费金额: | ¥557 |
消费地点: | 辽阳市白塔区 | 发生争议时间: | 2018/4/1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老爸看了辽宁卫视播出的美思喜破壁机广告,按照屏幕上留的联系方式拨打了订购热线,语音提示电话已被记录,稍后有024开头的座机回播。回播的却是010开头的,老人平时总看辽宁卫视,相信辽宁卫视,并没在意细节,于是订购了一台。收到货后发现与电视介绍的不符,产品做工简陋粗糙,局部不平滑有疙瘩,且容器与底座的间隙过大,没有锁紧功能,在大功率电机转速2万+每分钟下,有安全隐患。杯盖内里表皮脱落,严重危害健康。 | ||
证据: | 请见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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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主张: | 全额退款,卖家承担往返运费,希望相关部门严格审查下该电视广告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时都要诚实,讲信用,重承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经营者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卖家不给退,找024-12345(原12315)投诉,说辽宁卫视是省级单位,他们没权,介绍我找民心网。民心网处理结果为:这是消费纠纷,不在受理范围(民心网处理过N起消费纠纷,怎么到我这就不受理了?),又介绍我找12315或辽宁消费维权网。望媒体、记者们帮帮忙,现在对不上碴了,应该找谁。 | ||
投诉标题: | 辽宁卫视为美思喜破壁机作虚假广告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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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沈阳市沈河区消协 | 受理时间: | 2018/4/4 10:11:24 |
办件人员: | 吴** | 联系电话: | 2**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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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8/4/4 10:11:24]:无[2018/4/4 10:15:49]:不在沈河区管辖范围内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2018/4/4 10:25:44]:请问“容器与底座的间隙过大,杯盖内里表皮脱落“这些不是质量问题吗?电视广告演示杯身用锤子砸不坏,实际要是砸坏了怎么办? |
媒体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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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内容: | [2018/4/11 15:12:08]:就消费者评论所反馈的问题,维权网已建议并告知消费者可拨打“辽台消费者维权站电话”反映情况。消费者反馈,目前已参考和平区消协的建议,已投诉到国家1235网站,目前正在等待处理结果。感谢消费者的信任!后续如有消费维权问题,可以联系东北新闻网消费维权频道024-23257777-8833,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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