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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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8/3/30 11: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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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8/3/30 11: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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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18/4/2 9: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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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8/4/10 9:51:18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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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李** | 联系电话: | 189********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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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沈阳香江家居 | 经营地点: | 沈阳市,铁西区,沈阳市铁西区保工南街2号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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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2016/8/11 | 消费金额: | ¥6000 |
消费地点: | 香江家居皇朝家私专柜 | 发生争议时间: | 2018/3/10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我2016年在香江家居内的皇朝家私专柜花6000元购买了一张床,当年11月份送货安装。在使用过程中这个床嘎吱嘎吱响,翻身就响,影响休息,我在2017年7月份想回到专柜找人给我维修,但是当时皇朝专柜已经停止营业了。无奈,我又通过皇朝家私官方网站找到客服,想通过官方客服安排人员给我维修,把购买单据和床的实拍照片都提供给了客服,但客服回答我说经过厂家鉴定,该床不是皇朝家私的产品,至此可以断定,我在香江家居皇朝家私专柜买到了假货。2018年3月10号,我再次来到香江家居,发现皇朝家私再次开业,跟服务员说明来意之后,我联系上了该店老板,老板称他也是从别人处接手的店,以前的事不清楚,至于是不是假货,需要由他店里的工人鉴定,说3月20号会联系我,让我等电话,但至今没有人联系我。 | ||
证据: | 咨询客服聊天记录,有多张照片,但只能上传一张。 | ||
消费者主张: | 退货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协商过,说会安排工人来鉴定,但是没人跟我联系。 | ||
投诉标题: | 在香江家居皇朝家私专柜买到三无假货床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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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沈阳市铁西区消协 | 受理时间: | 2018/4/2 9:31:15 |
办件人员: | 王** | 联系电话: | 8**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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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8/4/2 9:31:15]:正在处理中[2018/4/3 11:54:15]:东北新闻网家居频道已关注,请消费者留意后续反馈结果,谢谢![2018/4/8 14:30:46]:东北新闻网家居频道曲记者反馈:东北新闻网家居频道通过辽宁消费维权网,采访到了消费者当事人李先生,撰写了《到香江家居买床问题不断 被鉴定为“假货”责任谁来承担》的新闻报道http://home.nen.com.cn/system/2018/04/08/020453434.shtml,对香江家居及“皇朝家私”相关商家存在的侵权行为(“虚假宣传、假货、卖场监督管理失位”等)进行了采访。虽然原店在香江家居撤店,但新店跟原店相比,只是换了老板,且依然延续因此原店同样名义虚假宣传,因此认定新店与原店为同一家,应予承担相应责任;与此同时,不管原店是否撤店、保证金是否退还原店,由于消费行为是在香江家居发生的,又经过香江家居统一付款产生交易行为,因此香江家居应承担卖场监督管理失位、向消费者赔付等责任。截止到记者发稿前,该消费纠纷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希望消费者与辽宁消费维权网、铁西区消费者协会做进一步沟通。东北新闻网家居频道也将持续关注此事的进展。[2018/4/10 9:50:36]:该投诉件已转至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家具城所调查处理,双方现正协商中,请投诉人配合管理人员进行协商调解。如有不明事宜请拨打电话2563010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2018/4/10 9:51:18]:投诉已办结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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