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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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8/3/17 19: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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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8/3/19 9: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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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18/3/20 13: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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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8/3/20 13:48:03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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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于** | 联系电话: | 158********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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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辽宁营口鲅鱼圈熊岳劳改局康乐游泳馆 | 经营地点: | 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温泉村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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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2015/5/12 | 消费金额: | ¥3000 |
消费地点: | 营口鲅鱼圈熊岳劳改局康乐游泳馆 | 发生争议时间: | 2017/12/31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本人与朋友15年五六月份办理的劳改局院内游泳次卡,17年12月份不让使用,说是承包的不让用。找到现在承包人任继梅,她说是上个承包人卖的卡不予处理,至今劳改局没有说法,不给我查询卡里余下的次数还有金额。找到营口12315也是说协商不了,让到此网站投诉。 | ||
证据: | 有康乐游泳馆办理的游泳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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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主张: | 按照我买卡金额如数返还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章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条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无,不予理睬 | ||
投诉标题: | 鲅鱼圈熊岳劳改局康乐游泳馆不予办理年卡退款事情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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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营口市消协 | 受理时间: | 2018/3/20 13:34:35 |
办件人员: | 李** | 联系电话: | 2**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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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8/3/20 13:34:35]:正在处理中[2018/3/20 13:47:13]:已联系鲅鱼圈投诉举报中心,投诉中心回复已经与商家进行协商调解,未达成一致协议,建议到法院起诉。[2018/3/20 13:48:03]:投诉已办结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消协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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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内容: | [2018/3/20 15:35:08]:《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时都要诚实,讲信用,重承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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