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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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生成2018/2/12 13: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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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待受理2018/2/12 13: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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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受理2018/2/13 14: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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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办结2018/3/6 14:32:05
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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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姓名: | 李** | 联系电话: | 138******** |
被投诉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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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名称: | 龙威腾国际健身会馆 | 经营地点: | 辽阳市,白塔区,无 |
投诉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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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时间: | 2017/11/7 | 消费金额: | ¥1899 |
消费地点: | 龙威腾国际健身会馆 | 发生争议时间: | 2018/2/4 |
发生争议内容(受侵害情况): | 1.售卡时口头承诺与该卡实际使用要求不同 (办卡时说“每天锻炼1小时,每周保证5天就可返款50元”“如果不能练,可以先打卡出去吃饭,到点回来取卡都行”实际使用时是不可以离开,第二月被告知一周坚持不到5天扣款50,第三月被告知1天不来扣50元)负责人承认是售卡工作人员问题,但属个人行为,健身中心不负责 2.一式两份的合同内容不同,本人的粉页有“一经售出不退不换”戳,原件没有 3.签合同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再次签署第二份非正式格式的文件 ,不是一式两份的那种,当时索要被拒绝,理由内部销售记录留存,之前给的就是合同 | ||
证据: | 一式两份的合同原件和本人粉页,还有销售人员让其签署销售内部留存的但拒绝给我的文件。商家目前对所有口头承诺都不承认了,但是本人有与负责人电话录音,其中包括她承认"售卡工作人员有问题,他们内部处理,但不会为其行为负责"的部分。 | ||
消费者主张: | 退卡,返还1899元 | ||
消费者主张的法律依据: | 合同内容不符有欺诈行为,并有霸王条款存在;售卡人员在职期内的口头承诺也代表该公司,该公司既已承认有问题会内部处理,就应当承担相对应的责任;骗其在第二份非正式的文件上签字,没有告知内容,文件既收回;当首次发生扣款时,咨询其原因,商家却没有如实告知 | ||
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否协商,协商情况: | 有协商,但是商家以强硬的态度拒绝,未果 | ||
投诉标题: | 健身卡内藏的消费陷阱 |
受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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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结果: | 已办结 | ||
受理单位: | 辽阳市消协 | 受理时间: | 2018/2/13 14:17:13 |
办件人员: | 祁** | 联系电话: | 2**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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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2018/2/13 14:17:13]:正在处理中[2018/2/13 14:17:46]:已于2月13日,按辖区管理原则,转给了白塔区消协分会处理,白塔消协工作人员会与您联系处理。[2018/3/6 14:31:56]:关于此投诉件,白塔区消协工作人员经过调查与核实情况发现,此案件已经在白塔区调解过两次,双方未达成协议。12345市长公开电话也下发过此件,已经回复,建议消费者采取法律途径解决。[2018/3/6 14:32:05]:投诉已办结[2018/4/26 9:44:59]:辽阳市白塔区消协工作人员经过调查与核实情况发现,此案件已经在我白塔区调解过两次,双方未达成协议。12345市长公开电话也下发过此件,已经回复,建议消费者采取法律途径解决。 | ||
投诉人对处理 的意见: |
投诉人暂时没有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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